(原標題:臺灣黑幫老大黃建偉潛逃大陸自創黑幫:幹盡綁架殺人分屍惡行,數罪併罰被判死緩)

近日,上游新聞 記者獲得一份最新判決書,揭開了臺灣一黑幫幫主黃建偉出逃臺灣,長期在東莞等地從事綁架、販毒、搶劫、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最終落網伏法的故事。

廣東珠海中院一審認定,黃建偉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限制減刑。其餘參與人員也均獲刑。

隨後,黃建偉等人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20年6月30日,廣東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臺灣黑幫幫主潛逃大陸

黃建偉綽號“矮偉仔”,身高155cm,是臺灣桃園小南門幫第三任幫主。

媒體公開的照片中,黃建偉帶着金屬框眼鏡,看起來頗有商人的派頭。但與其外貌極不相符的是,黃建偉內心非常兇狠。

據黃建偉供述,臺灣桃園小南門幫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開創,他是幫會第七批成員。隨着黃建偉在幫會中的威望日益提升,成員尊稱其爲“精神領袖”,地位與幫主相當。

在黃建偉的印象裏,他主導幫會最頂峯時期,手下有十幾個堂口,幫派的小弟共有幾千人。黃建偉所領幫派涉足的行業很多,包括夜總會、賭場、電玩城等。此外,幫會還承辦一些演出、賽事。

1995年至1998年間,臺灣當局對臺灣所有幫派進行整治。當時,黃建偉也以“某幫”幫主的身份被抓送到臺灣台東綠島監獄羈押,最終被判無罪後釋放。

據臺灣媒體報道,2002年間,黃建偉因小弟汪士傑與其酒店女友有染,憤而陸續以硫酸、槍擊方式,傷害小弟與殺害其舅舅,該名酒店女子也遭潑酸後行蹤不明。

幫內小弟王給臣覺得黃建偉手段太殘忍,酒後向桃園警方透露此事,警方因此多次針對黃建偉展開圍捕並爆發槍戰。同年11月,黃建偉教唆手下,於王給臣所經營的“大支牛肉快炒店”裏向王給臣開十多槍致其斃命。

2002年,黃建偉從臺灣潛逃至大陸避風頭,改名童金陽。

▲黃建偉(資料圖)。

盤踞東莞創立黑幫團伙

黃建偉逃至東莞後,招納多位臺灣幫會成員致其麾下。

黃建偉稱,自己到大陸後沒有參與管理原幫會的事情,但是原幫會成員還是很尊重自己的爲人和江湖地位。自己有事情會有人幫忙,幫會其他人有事也會給自己打電話,請求幫忙調解處理。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內地人也爲其辦事,爲了掩人耳目避免暴露,黃建偉只與幾個可信賴的小弟聯繫。儘管小弟們並沒有正式加入黃建偉在大陸的幫派儀式,但是多數人自從給黃建偉做事後,黃建偉便自覺認爲他們是自己人。

黃建偉對小弟們沒有什麼過多要求,但極其講排場和輩分規矩。小弟黃尚禮稱,自己到黃建禮門下,常常像保鏢一樣跟在其身後,黃建偉講話的時候,其他人不能插嘴,不然會捱罵。如果亂做事或做錯事,也會被黃建偉罵。

黃建偉常常派小弟去在東莞的臺灣商圈收債,並以“臺灣偉董”自居。他叫小弟們去收債時,跟對方說是“臺灣的偉董”或者“臺灣某幫的偉董”派來收債,不能打着其它旗號去。

被派去收收債的小弟稱,“臺灣某幫黃建偉”的名氣東莞一帶的臺灣人裏都非常有知名度,他們知道黃建偉是怎樣的一個狠?色,收債都很方便。小弟們收回來錢,黃建偉會給他們分幾成。也有小弟抱怨黃建偉很摳門小氣,辦完事不給錢,爲了維生只能在外面接私活。

殺人、分屍、滅跡

2007年至2008年初,黃建偉聽說某幫派成員小魏與其兄大魏,靠非法手段獲得很多利潤。

加上黃建偉與小魏曾有仇怨,黃建偉便想通過綁架從臺灣來到大陸活動的大魏,敲詐勒索獲得財物。

2008年中旬,黃建偉與心腹王正雄合計,以參加某小弟生日宴的形式,通過不知情的中間人將大魏誘騙至中山市南朗鎮的農莊實行綁架。

2018年9月,大魏與中間人駕車從珠海至該農莊。大魏看到黃建偉在場時非常驚訝,但也落座了。隨後,黃建偉、王正雄支開中間人,打暗號叫衆小弟將大魏實施綁架,以鐵絲將其手腳捆綁,並禁錮在農莊裏的一間房屋內。

次日,黃建偉、王正雄等人將大魏塞在汽車後備箱內轉移至東莞市大嶺山一別墅內。其間,黃建偉要求大魏寫信給臺灣的親屬籌集贖金,但未能就贖金金額達成一致,黃建偉於是安排司機呂某揚、陳壽清將大魏殺害,並分屍冷藏於該別墅一樓由黃建偉事先準備好的冰櫃內。

隨後,黃建偉安排小弟簡永盛、陳某強等人將藏屍的冰櫃搬到一出租屋內,親自與簡永盛、陳某強一起,通過肢解、烹煮、攪碎、拋棄的方式將大魏的屍體毀屍滅跡。

綁架勒索1000萬臺幣

在法院認定的另一起綁架案中,黃建偉直接勒索高達1億臺幣贖金。

據法院認定,2017年至2018年期間,黃建偉夥同吳易霖(另案處理)等人多次在東莞等地密謀綁架臺灣人李某某以勒索財物。

2018年4月17日上午,在得知李某某當天從臺灣到珠海的準確消息後,黃建偉指使吳易霖以幫忙追債爲名糾集小弟駕車來到珠海,同時,黃建偉指使王正雄、黃尚禮等駕車來到珠海,由王正雄到澳門機場、黃尚禮在拱北口岸分別盯梢李某某,將李某某當天的行蹤通報給在珠海守候的吳易霖等人。

當日下午14時許,吳易霖等見到李某某、同行的曾某某到達珠海市華髮廣場的住處後,即夥同黃尚禮冒充警察直接闖入房間,將李某某、曾某某押上汽車帶到東莞市厚街鎮某村臺菜館。吳易霖安排人員用鐵鏈鎖住李、曾二人的雙腳,由小弟負責輪流看守。當晚,黃建偉以殺害相威脅,向李某某勒索1億元臺幣贖金。

4月18日,黃建偉、吳易霖又強逼李某某簽下面額爲臺幣5000萬元的本票及《投資分紅還款協議書》,同時威逼李某某錄製籌錢求救錄音並向其親友播放。李某某的親友林某輝等人因擔心李某某的人身安全,四處緊急籌款並於4月20日將贖金1000萬臺幣在臺灣桃園市交付給黃建偉指定人員。當日下午,黃建偉、吳易霖將李某某、曾某某釋放。

黃建偉通過地下錢莊兌換贖金後,實際收取人民幣2164502元后,支付給吳易霖人民幣32萬元、王正雄人民幣1萬元作爲報酬。

▲2019年1月,廣東警方發佈關於檢舉揭發黃建偉、吳易霖犯罪集團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圖片來源/廣東刑警

數罪併罰被判死緩

2019年1月,廣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官方微信發佈《關於檢舉揭發黃建偉吳易霖犯罪集團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通告顯示,通過全面深入審查,查明以臺灣人黃建偉(綽號矮仔、偉董)、吳易霖(曾用名吳家峻、綽號明哥)兩人爲首的犯罪集團,自2007年以來一直盤踞在東莞市厚街、虎門、長安等地,對外宣稱臺灣小南門幫、臺灣天道盟、臺灣飛虎隊的名號,從事綁架、販毒、搶劫、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犯罪活動,採用滋擾、綁架、威脅利誘等方式向臺灣商人敲詐勒索、追債要錢,嚴重侵害臺灣同胞的生命財產安全。

至此,黃建偉大陸黑幫團伙終伏法。

隨後,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被告人黃建偉犯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屍體罪;被告人王正雄犯綁架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黃尚禮犯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邱俊榮犯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陳壽清犯綁架罪;被告人簡永盛犯買賣身份證件罪、故意毀壞屍體罪一案,於2019年12月31日作出(2019)粵04刑初86號刑事判決。

珠海中院一審認定,黃建偉到大陸境內發展多名黑社會組織成員,以勒索財物及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爲目的綁架並殺害他人、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爲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分別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限制減刑。被告人陳壽清、王正雄、黃尚禮、簡永盛、邱俊榮分別犯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故意毀壞屍體罪等不同罪名,被處以有期徒刑至無期不等的刑罰。

宣判後,被告人黃建偉、陳壽清、王正雄、黃尚禮、簡永盛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2020年6月30日,廣東高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超 本文來源:上游新聞 責任編輯:李超_NB12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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