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汉沽公安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盗刷他人微信钱包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37岁,天津市宁河区人)、姜某某(女,37岁,黑龙江省佳木斯人)被依法抓获归案。

7月23日,汉沽 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天津宁河警方移送案件:庄某某的一部华为手机在5月份丢失,6月18日发现其微信钱包余额被盗刷了3800元。

接案后,办案民警迅速围绕丢失的手机和受害人的微信展开侦查工作,经连续奋战,最终确定居住在辖区某小区的刘某某夫妇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8日,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姜某某在其家中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姜某某对盗刷他人微信钱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刘某某于5月底在自己的出租车上捡到一部华为手机,发现手机微信钱包内有余额4000余元,刘某某夫妇见财起意,将手机内的3800元转至自己的微信,据为己有。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姜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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