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法院發佈公告,於2020年8月6日正式受理被告人黃毅清販賣毒品上訴一案,將依法對該案進行二審審理。

7月10日,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黃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5萬元。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黃毅清犯販賣毒品罪提起公訴。

上海虹口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間,被告人黃毅清經事先與購毒人員餘某某聯繫,在其家中及其居住的小區附近,先後5次將5包共計約80克“冰毒”販賣給餘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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