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張玉環沉冤得雪,大家關心的是到底誰纔是真兇?時間過去這麼多年了,當年的很多線索都斷了,想要重新找到兇手難度極大,重要的是所有人都把張玉環當做真正的兇手,以至於忽略了其他的線索和嫌疑人,給辦案增加了難度。

至於當年栽贓張玉環的人是不存在的,沒有人栽贓他,只是把自己知道的情況告訴警方而已,並沒有故意誇大事實!法律存在的意義是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而法律已經給了張玉環一個公道,留給壞人的時間不多了…

至於真兇在那裏,查不查,是公安人員分內之事,目前關鍵要解決張玉環被冤枉,如何給他一個基本滿意的說法!被押26年,賠償是理所當然的,但,無論多少錢也換不回26年的青春、社會的打擊和給整個家庭帶來的屈辱、危害!人生在世有幾何,關鍵時光被毀。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今生光陰已無法挽回,誰之過?清朝有“楊乃武”,當今有張玉環,真是可悲!可嘆!有幸的是,張玉環平反了,那麼從全國而言,也許,還有很多人還在受屈含冤,希望,還要繼續清理和徹查,以保證司法的公正!

張玉環被押26年,申訴26年,誰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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