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十而已》大結局裏,顧佳和許幻山最終還是離婚了,這也涉及到兩人的孩子許子言撫養權的問題,由於許幻山因煙花廠發生爆炸事故正在入獄坐牢,因此孩子應當是歸母親顧佳撫養,這就涉及到了另外一個法律問題——父母離婚,孩子撫養費給多少?每天學點法律知識(lawlearn)帶大家一起來學習相關法律知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的規定,法院要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當地生活水平和父母的收入情況等因素確定撫養費。

1、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如果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撫育費最好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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