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14时40分许,九台区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陈关伟、黄矗在九台区龙嘉镇老街西出口附近路段巡逻查处酒驾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吉ATQ***1号红色两轮普通摩托车沿龙嘉镇老街由西向东驶来,驾驶人发现交警后,立即掉头,准备逃离,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无证驾驶等多项违法行为,民警遂将驾驶人口头传唤至三中队办案区,依法对驾驶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查询,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也已经达到报废标准,进一步询问得知:其驾驶摩托车是从朋友那借的,今天在家喝完酒,寻思没啥事,天还热,就载着自己的儿子去街里溜达溜达兜兜风,发现交警后准备想掉头逃离,没成想由于紧张车辆熄火了。交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当事人也深深意识到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是对自己的家庭和其他家庭的极度不负责表现,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酒后驾驶。

民警依法对当事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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