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5日14時40分許,九臺區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陳關偉、黃矗在九臺區龍嘉鎮老街西出口附近路段巡邏查處酒駕時,發現一輛牌號爲吉ATQ***1號紅色兩輪普通摩托車沿龍嘉鎮老街由西向東駛來,駕駛人發現交警後,立即掉頭,準備逃離,民警立即上前進行盤查,檢查中發現駕駛人涉嫌酒駕、無證駕駛等多項違法行爲,民警遂將駕駛人口頭傳喚至三中隊辦案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結果爲36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進一步查詢,該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摩托車也已經達到報廢標準,進一步詢問得知:其駕駛摩托車是從朋友那借的,今天在家喝完酒,尋思沒啥事,天還熱,就載着自己的兒子去街裏溜達溜達兜兜風,發現交警後準備想掉頭逃離,沒成想由於緊張車輛熄火了。交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當事人也深深意識到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爲是對自己的家庭和其他家庭的極度不負責表現,並保證以後再也不會酒後駕駛。

民警依法對當事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摩托車、駕駛已達報廢標準機動車的違法行爲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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