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一男子被指控殺女友服刑16年手寫300多封血書伸冤 律師:正等最高檢的抗訴決定)

2002年的溫海萍還是一名24歲的英俊青年,2018年出獄後已是一名40歲的中年大叔。獄中16年,溫海萍一直未放棄申訴,用針扎破手指寫了300多封血書,泣血喊冤。

2002年2月,鄧豔波被發現死於江西省農科院實驗田中,其男友溫海萍被確定爲嫌兇。當年,溫海萍24歲,打算讀研究生,是江西省農科院植保技術服務部職工。2002年8月,溫海萍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12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改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8年5月,溫海萍刑滿釋放。

江西一男子被指控殺女友服刑16年手寫300多封血書伸冤 律師:正等最高檢的抗訴決定 (來源:大衆網)

2018年7月底,江西省人民檢察院發佈消息稱,“溫海萍刑事申訴一案,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控告申訴檢察處已確定辦案組複查辦理。”2020年8月8日,溫海萍代理律師羅金壽告訴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江西省檢察院經過兩次複查,已經兩次將複查報告報請給最高人民檢察院,目前,還在等待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抗訴決定。

當記者問及當年的案情時,四十多歲的溫海萍忍不住哭泣。溫海萍說:“我沒有殺人!我不是殺我女朋友的兇手!我什麼都沒有做。我只想繼續伸冤,證明自己的清白。”據溫海萍介紹,自己被警方帶走後,連續多日遭受刑訊逼供,最後實在忍不住了,就按照警方的指示進行供述。“因爲這份供述,自己被判刑。”溫海萍說,自己在監獄裏面一直申訴,寫了300多份血書,希望能獲得清白。同時,自己因爲努力改造,積極表現,爭取減刑,提前出獄了。

溫海萍介紹,2002年在獄中服刑的時候,得知自己考上了研究生。但是,因爲涉及這個案子,自己在獄中度過了十六年。

羅金壽律師介紹,溫海萍案申訴翻案是有希望的,沒有任何客觀證據證明溫海萍實施了殺人行爲。現場勘驗、法醫學鑑定、物證檢驗表明,案發第一現場和藏屍現場,均沒有找到溫海萍作案的證據。溫海萍身上沒有任何搏鬥的傷痕;溫海萍衣褲、鞋子上沒有血跡;兩處現場、移屍途中均沒有提取到溫海萍的腳印;被害人皮帶上沒有提取到溫海萍的指紋;移屍途中沒有發現血跡。

羅金壽律師介紹,重要物證證實有第三人作案可能。辦案人員現場提取的兩團紙內各有一根捲曲毛髮,經鑑定紙團上的血屬於死者鄧豔波,兩根毛髮均不是溫海萍的,其中一根爲第三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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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離27年的男人終於被宋小女等回來了!聽到無罪釋放的宣判後,這個笑起來眼睛裏有光亮的女人,笑着笑着就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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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玉環殺人案再審宣判,改判無罪。張玉環的前妻宋小女在南昌老家通過視頻獲悉這一結果後,先是大笑,然後昏厥。遲來的正義,距離張玉環首次被羈押已過去9778天。

張玉環隨後從南昌監獄釋放,直至他抵達位於進賢縣張家村的老家之前,宋小女始終難安。當她在破敗的老宅前看到已經換上新衣、胸掛紅花的張玉環後,情緒一度崩潰。

一家人緊緊抱在一起大哭,宋小女因爲太過激動,血壓升高再次昏倒。

好人洗冤,家人情緒失控可以理解。但是因爲“前妻”這個頭銜,導致部分網友對宋小女惡意揣測,有說她“戲過”的,“動機不純”的,也有人直言她就是衝着張玉環700萬國家賠償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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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友的攻擊暫且不予置評,我們先了解一下宋小女的27年:

1993年,張玉環被警方鎖定爲殺童案的犯罪嫌疑人,兩年後被法院判爲死緩。無論是張玉環本人,還是整個家庭,都在一夜之間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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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宋小女和兩個兒子

四處寄居的母子三人

家裏的頂樑柱塌了,不是寡婦勝似寡婦,年僅23歲的宋小女只能四處寄居。宋小女的三個哥哥輪流贍養父親,她就帶着兩個孩子跟父親住在哥哥家,“我爸爸到哪裏喫,我們就到哪裏喫。”

寄人籬下的滋味並不好受,哥哥嫂子也總是因爲他們母子的到來吵架。宋小女只好帶着孩子去投奔張玉環的哥哥。哥哥家也不富裕,但他還是在小小的出租屋裏騰出一張單人牀,宋小女睡牀上,兩個兒子就睡牀下。沒過多久,她再次感到多餘,又重新回到父親那裏,“就像討飯一樣,我爸爸在誰家過,我也在誰家過,這家不行就換下一家”……

四處寄居的生活讓宋小女難以忍受,更重要的是,每每午夜夢迴,她總是想起丈夫,“他對家庭很負責,我和兒子的衣服、鞋子都是他買的他是一名木工,當時我們家境也不好,有時候他從縣城買了豬肉回家,自己捨不得喫,煮了三碗給我和兩個兒子喫。他說,他在別人家做工時已經喫過了。”

這樣的張玉環,怎麼可能殺害村裏兩個無辜的孩子?

宋小女下定決心,她把兩個兒子分別留在婆婆和父親家,自己去深圳,一邊打工一邊爲丈夫申訴、上訪。

1996年,宋小女查出子宮肌瘤,醫生建議手術治療,但宋小女一直不敢。她怕下不了手術檯,沒人爲丈夫奔走,也沒人養育兩個孩子。在四面楚歌的情況下,她決定改嫁。

“約法三章”的改嫁

1999年,經家人介紹,宋小女和現任丈夫走到了一起。

改嫁前夕,她去見了張玉環,向張玉環坦白現狀,“他問我,你爲什麼要找男的?你不要找,我是冤枉的,你要等我。”

張玉環再三向宋小女證明自己的清白,兩個人都哭了,“我說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但我沒有辦法,我的壓力太大了。”

倆人心如刀割,對坐流淚,張玉環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字。隨後,宋小女帶着孩子跟隨現任丈夫改嫁福建。

但在婚前,她跟他“約法三章”——第一要對兩個孩子好,“我跟他說我子宮有瘤,假如我在手術檯上下不來,你就對我兒子好一點,不要你多好,你就比別人對我兒子好一點就行了。”

二是隨時要能去見張玉環,不能阻攔。

三是要能去看張玉環的母親,“只要到了江西,我要去看我婆婆,當然你也可以不去,但是我要去”。

丈夫全盤答應,並信守承諾。直到現在,只要宋小女想回家,丈夫就立刻騎摩托車載着她去,“他把我婆婆叫大媽。剛在一起的時候,到我婆婆家,我們就一起買點東西,拿一兩百塊錢”。

2011年,宋小女病情惡化,罹患宮頸癌。丈夫四處借錢手術,可惜結果並不圓滿,宋小女術中膀胱被刮破,漏尿嚴重,她再次陷入崩潰,一心求死。

丈夫怒其不爭,倆人爆發了激烈的爭吵。宋小女悲憤交加,決定去探望前夫。兩個人掏心掏肺,聊過去,也聊孩子,宋小女重新燃起來生活的希望,“回家後,我老公問我,他說還死不?我說我不死了。我爲什麼要死?張玉環受那麼大的折磨,那麼可憐,我就破一個膀胱,我怕什麼?我說破了膀胱我補了就好了,是不是?”

27年守得雲開見月明

27年裏,宋小女僅見過張玉環七八次。但她和張玉環的大哥一起,始終沒有停止申訴。她文化不高,只能一邊查字典一邊寫信,眼淚把信打溼了,又重頭再寫。一個部門一個部門去拜訪,一年一年地熬,她終於撥雲見霧,等回了曾經的丈夫。

她說,”1993年,張玉環給我留下了兩個兒子,一個三歲,一個四歲。現在張玉環回來了,我要給他完完整整的八個人。31歲的小兒子、32歲的大兒子、兩個兒媳婦、三個孫子。我希望張玉環可以好好珍惜這八個人,因爲這八個人過得都很辛苦,一步一個腳印,誰也想象不出來,這麼多年究竟是怎樣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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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女和張玉環的重逢

編後語:

常言道,火石沒有落在自己腳背,就不知道燙。宋小女的故事是個例,宋小女的天崩地裂我們難以體會。但各種艱辛,光想想已覺得不易。

她一個沒有文化、沒有一技之長的女人,硬是把兩個孩子拉扯大。她也不懂什麼大道理,周圍風言風語滿天飛,但她堅信丈夫的清白,即使離婚也從未放棄奔走疾呼,可謂有情有義!

再說,就連張玉環也多次表示,理解宋小女離婚的行爲,前妻是自己最感激的人。聽說也許可以拿到700萬的國家賠償,他直接表明拿到錢會分一部分給前妻,讓她過好一點的生活。宋小女的反應很質樸,她搖搖頭說算了,讓張玉環自己留着錢養老,再照顧一下母親和兩個兒子就行了,至於她自己,要用往後的時間陪伴現在的丈夫,彌補他多年以來的付出。

與其說宋小女圖財,不如說她“圖名”,她不接受愛過的人無端承受污名,也不希望兩個孩子頂着“殺人犯後代”的名頭飽受歧視,一旦得到了應有的公道,她自然無慾無求,悄然遠去。

宋小女,每個人的人生都有配額。你前半生已經喫完所有的苦,願餘生只有甜。

趙亞萍 本文來源:大衆網 責任編輯:趙亞萍_NN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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