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8月7日,江蘇省安委會辦公室發出通知,要求深刻吸取黎巴嫩貝魯特重大爆炸事件和天津港“8·12”等重特大事故教訓,在全省開展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專項檢查整治,並舉一反三狠抓其他行業領域安全防範責任措施落實。

江蘇是化工大省,在危化品生產、經營、運輸等環節涉及大量危化品儲存。爲此,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和單位立即開展危化品儲存安全等專項檢查,檢查生產、經營、運輸環節涉及危化品儲存場所,重點是港口、碼頭、物流倉庫、化工園區的危化品儲存,危險廢物貯存也在檢查之列。

通知要求把加強危化品儲存安全作爲當前重點工作,組織全面排查轄區內硝酸銨、硝基苯、鋁酸銨等爆炸性危化品的生產、儲存、使用情況,實施“一企一策”精準治理,並對各地區和有關責任單位提出了具體要求:

——各地區要對所有硝酸銨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儲存場所開展定量風險評估,覈定儲存量及周邊安全距離,組織有經驗的行家專家深入一線指導服務、明查暗訪,真正深入查具體查。

——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生產、經營企業落實儲存環節降溫、通風、遠離火種等措施,嚴禁超量、超品種儲存和相互禁忌物質混放混存,確保有關冷卻噴淋、監測報警、消防系統等裝置設施完好有效。

——應急管理和消防救援部門對《江蘇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檢查督導實施方案》中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儲存倉庫重大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整改閉環。

——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對所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港口、庫(堆)場、碼頭進行排查,依法處罰安全條件不合格、超量儲存、違規混存等行爲,並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工信、公安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儲存、使用硝酸銨等民用爆炸物品行爲,落實銷售、購買許可審批和流向信息登記制度。

——生態環境部門要深入開展危險廢物安全排查,督促企業開展環境治理設施的安全評估,切實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危險廢物超期、超量貯存。

通知對當前整治重點提出要求,強調要結合危化品安全綜合治理抓源頭,嚴格落實危化品生產、儲存項目的聯合審批和從嚴把關要求,科學合理佈局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堅決實施關閉退出或搬遷改造。要結合當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加強煤礦、非煤礦山、消防、煙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築施工等行業領域安全防範工作。要結合暑期汛期安全監管工作,督促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堅決防範重特大事故。

此次整治還將進行“回頭看”,對2017年以來發生的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事故等級,集中一個月時間,對照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包括安全發展理念、安全生產責任、點對點具體措施、法規標準制度等,逐條評估落實情況。評估結果將向上級安委會報告並向社會公開。通知強調,對整改措施不落實、重大問題懸而不決、重大風險隱患拖延不改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追究責任。

交匯點記者 陳月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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