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雲夢澤雅

“你看,上午9點正是上課時間,在購物羣裏發廣告。一天發幾十條,老師自己賺錢不亦樂乎,可我們家長心都在顫啊。”

據浙江在線消息,6月29日,幾位學生家長拿着一沓微信截圖證據材料到樂清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投訴反映。

經查,被投訴老師王某因在上班時間開展微商兼職經營活動,部分學生家長由其介紹加入微信購物羣或實際購買產品。由於違規從事“微商”經營活動,被立案查處。

該事件被媒體曝出後,立即引發網友熱議。

網友觀點不一

支持方:只要不影響工作 做副業沒問題

反對方:微商牽扯精力多 不影響教育不可能

從網友的評論來看,不難發現,此事件主要有兩個爭議點:第一,老師能不能做微商?第二,老師做微商該被立案處罰嗎?

“老師能不能做微商?”網友有不同看法。支持的一方認爲,只要不影響工作,做副業沒問題。反對的一方則認爲,第一,從其工作性質上來講,微商牽扯精力多,不影響正常工作不太可能,還是專心做好教育;第二,老師平時朋友圈發微商推廣內容,孩子的家長看到了是買還是不買呢?

網友@唐子稀 表示,做微商可以,但有個前提“建議分號做,與學生家長溝通的工作號不能做微商,不然家長也很爲難。”

部分網友指出,教師做微商,家長爲難的原因是怕“老師用權利來要挾學生家長下單”,暗示學生家長購買支持,只要老師能把握好這點,支持教師做微商。

教師能不能做微商是一方面,爲什麼做也是值得思考的。

談到老師做微商背後的原因。有網友表示,教師平時工作繁瑣、工時延續性強、處理事情繁雜瑣碎,在這種情況下做副業,難道不是因爲經濟緊張?小縣城工資太低嗎?

網友@請認真的再堅持一天解釋,目前情況看,教師的工資和當前的物價和房價相比的話,很難維繫正常生活,加之還上有小下有老,選擇做副業也是生活所迫。

編教師@董思成的正牌女友 表示,“自已一個月工資不到2500”,後曬出自己的公積金繳納截圖。從截圖內容看,每月公積金繳納總額632(個人321+單位321)。

針對網友“教師工資低才選擇去做微商”的言論,有的網友反駁稱,工資低不是違規做微商的理由。“既然選擇當老師就應該遵守相關規定。”

部分網友直言,待遇和規則是兩件事,“做老師更應有規則意識,如果人人都有打破規則的理由,規則就不再是規則。”

網友@摩卡金破紀錄了 也表達了同樣的看法,老師辛苦、低待遇不是違反規定的理由,“上班時間搞副業、發朋友圈本來就不應該,就算是副業,也是下班時間做。”

從微商工作性質來看,想要更好的權衡好教育和做微商,精力上很難滿足。

網友@今天真是快樂的一天啊 指出,做微商需要經常維護隨時回覆客戶,“在班的老師,做了微商,很難一心一意上班......”

其次,老師做了微商,家長看見了推廣商品是買還是不買呢?網友提出質疑,做微商就是要發展客戶,小孩的家長難道不是一塊現成的蛋糕,“你覺得做微商的老師會不啃?”

如何看待教師做微商被處罰?網友也持有不同看法。據新浪科技調查數據,36.8萬的調查者中,26.36%(9.7萬人)認爲不該被處罰,老師也可以從事副業;18.21%認爲該處罰,他們認爲教師應該專心教育。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來看,有部分省份已經出臺相關規定明確禁止教師做微商的通知。

2017年3月,福建省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開展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相關負責人表示,教職員工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將嚴重影響到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甚至在學生家長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晉江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各學校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組織領導、宣傳教育、自查自糾、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律師:現行法律法規對教師能否做微商並沒有明確 但利用家長資源推銷產品牟利違反規定

從法律層面看,老師能不能做微商?如何看待老師做微商該被立案處罰?,新浪科技採訪了知名法律博主@談點看法 、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歐陽一鵬律師和畢節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姜楨祥。

@談點看法 認爲,從法律層面來看,現行法律法規對教師能否做微商並沒有明確的、禁止性的規定,教育部相關規章制度也主要針對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問題。

@談點看法補充說道,但是,由於職業的特殊性,中小學教師從事兼職工作有着嚴格的限制。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印發了《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明確規定,教師不得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爲,不得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可見,如果教師做微商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或者利用家長資源推銷產品牟利,就是違反規定的,是不被允許的。

北京市京師(鄭州)律師事務所歐陽一鵬律師指出,目前,國家還沒有對教師做微商制訂法律約束措施,所以應該是不違法的,但有可能違反教師職業道德。

歐陽一鵬解釋道,微商的主要營銷模式,是靠朋友圈的人脈影響,而教師又活躍在學生、家長這個人際交際圈裏。當教師把微商廣告發到朋友圈或者是羣裏,一些家長爲了孩子得到更好地照顧,難免會通過照顧老師生意的方式去討好老師。

歐陽一鵬稱,教育部印發的《嚴禁教師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禮品禮金等行爲的規定》中的“六條禁令”,其第一條是嚴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財物,第六條是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其他行爲。這條規定中,並沒有明確規定教師不能做微商,但做微商的確會在教師和家長之間產生微妙的作用。

其次,微商的產品良莠不齊,質量難以保證,如果出售的商品出現問題,除了對使用者產生負面影響外,也會對教師甚至學校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畢節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姜楨祥表示,對於教師做微商的問題,應當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如果教師做微商確實影響了本職工作,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制止,但不宜通過立案查處這種方式來處理,這有點矯枉過正。

姜楨祥進一步解釋稱,如果教師發朋友圈做微商並沒有影響本職工作,且其推銷的商品系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並沒有必要一刀切的予以禁止,在工作之餘,通過這種方式掙點錢,並不是什麼壞事。

結語

筆者認爲,教師作爲特殊職業,一舉一動難免受到外界格外關注。但帶有一定責任的同時也是一名普通人。有的教師,上有老下有小,微薄的工資無法維繼正常生活,在做好自己本職工作,把握好自己和孩子、家長之間的度,還有餘力做點其他的事情,無可厚非。

小學老師做微商被立案查處,你怎麼看?

參考資料:

“浙江一老師沉迷這事,被立案查處!”, 浙江在線

“經營活動或造成不良影響 福建晉江禁止教師做’微商’ ”, 林智仁,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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