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逃犯變身“副會長” 組織跨境賭博“圍獵”企業家

來源:經濟參考報

出境賭,安排“地陪”、提供籌碼;境內賭,提供賭場實時畫面、電話下注……江蘇省南通市公安局最近披露一起組織跨境賭博大案,近百企業家被“圍獵”,賭資超過13億元。多位受訪的基層辦案民警建言,跨境賭博要打更要治,整治關鍵在於斬斷支付鏈。

近百企業家落入圈套

“認識他之前我從不賭錢,認識他之後,我辛苦大半輩子攢下的積蓄都被吞噬了,企業資金週轉也出現問題,一度面臨破產風險。”面對辦案民警,賭客沙某後悔不已。

沙某曾是南通當地擁有多家公司的企業家,然而因爲賭博一度過得“人不人鬼不鬼”。他告訴警方,有一段時間,組織賭博的團伙連續到他的辦公室滋擾,索要賭債。白天不讓他辦公,晚上把他堵在賓館。最終迫於無奈,他將公司17.7%的股權和36間店面轉讓給對方。

沙某口中的“他”,是南通公安破獲的迄今爲止涉案金額最大的組織跨境賭博案首犯——施某。近期,施某因犯賭博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1.23億元。

施某一開始在農村流動賭場放高利貸,2005年因聚衆鬥毆被通緝,後逃往澳門。潛逃過程中,他註冊了一家“皮包公司”,還當上了澳門南通商會的副會長。對外,他以“青年企業家”的形象示人;私下裏,大肆結交企業家,一步步將他們拖入賭博深淵。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曹興磊說,有證據表明,從2007年至2018年案發的11年間,施某及其團伙至少組織近百人蔘與跨境賭博,其中絕大多數爲沙某這樣的企業家。

曹興磊說,出境後,施某會爲這些企業家提供“一條龍”服務,包括“地陪”、籌碼等等;返回境內,他則換成另一副“面孔”,利用拘禁、滋擾等各種“軟暴力”手段催討債務,不惜干擾涉賭企業家的企業運營。

11年賭資超過13億元

施某及其團伙組織跨境賭博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組織人員赴境外賭博,併爲賭客提供籌碼和出境服務;另一種是爲境內人員提供境外賭場實時畫面,賭客可通過網絡和電話下注。

據南通市公安局披露的數據,自2007年4月至2018年5月,施某及其犯罪團伙通過多種方式組織人員跨境賭博,有時赴境外賭場參賭,有時在境內賓館開房設賭,有時甚至在賭客家中、辦公室設賭,賭資摺合人民幣累計超過13億元。

曹興磊介紹,2012年至2018年,南通海門市一建築公司負責人殷某通過施某犯罪集團提供的途徑進行網絡跨境賭博,總賭資達2.5億餘元;另一賭客黃某則在短短三個月,在家中電話投注共計7456萬餘元,還有賭客一夜狂輸5000萬港元。

在組織跨境賭博過程中,施某及其團伙成員通過收傭、抽成以及陪賭等方式牟利:賭客無法攜帶大量現金出境,境外刷卡消費手續費又高,施某便向賭客提供賭資籌碼,收取1%到2%的佣金;施某與賭場約定按照一定比例抽成;因賭資巨大,團伙成員中有人在陪賭過程中,一天時間就獲得10多萬港元的“喜錢”。

組織跨境賭博,大筆資金如何出境?施某採取的方式是境外賭博,境內結算。辦案民警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施某及其犯罪團伙先是爲賭客墊資,回到境內再催討,然後通過各種方式將錢轉出。

爲了將賭債轉爲合法的借貸債務,施某還會製作虛假的銀行流水,並讓賭客寫下欠條或借款合同。同時,施某招募了一批有前科的人員,專門負責通過暴力或軟暴力催收賭債。

斬斷跨境賭博支付鏈

“南通案件極爲典型。”江蘇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跨境賭博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線下的,即組織人員赴境外賭場賭博;一種是線上的,即將境外賭場的實時畫面傳輸至境內,再組織境內賭客通過網絡和電話下注。此案兩種形式兼有,且持續時間長達11年之久。

全程參與此案偵辦的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周斌如說:“光是銀行流水單就裝了整整三大箱,案件卷宗堆起來差不多有一層樓高。爲確保數據準確,賬目調查組16名民警人手一把直尺,防止查看時出現錯行。”

“跨境賭博危害大。”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長杜松華說,這類案件不僅賭客個人經濟受損,還影響企業運營,影響就業,影響社會穩定,滋生黑惡勢力。

辦案民警介紹,抓捕難、審查難、取證難是打擊跨境賭博案共有的難題。不法分子藏身境外,將服務器架設在境外,而境內賭客,尤其是那些企業家,因涉及個人聲譽、企業運營,許多人不願配合公安調查取證。

近年,我國公安對跨境賭博打擊力度不斷加強。今年2月,公安部再度部署打擊整治跨境賭博行動。一些基層辦案民警建言,跨境賭博要打更要治,整治的關鍵就在支付鏈。

以南通警方破獲的賭博案爲例,雖然犯罪分子採取境外賭博境內結算的方式,但資金最終還是要轉到境外的。大筆資金轉出有多種方式,如利用“第四方支付”,化整爲零,但都離不開金融支付系統,這迫切需要金融相關部門完善監管機制,升級監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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