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慘絕人寰!脅迫體內運毒致部分“馬仔”死亡,涉黑首要分子一審被判死刑)

近日,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已依法公開宣判白友日等9名被告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走私、販賣毒品,非法拘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一案。首要分子白友日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骨幹成員陳東海、曹亮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6名組織成員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並處沒收個人財產或罰金。

慘絕人寰!脅迫體內運毒致部分“馬仔”死亡,涉黑首要分子一審被判死刑

庭審現場。(成都中院供圖)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7月起,被告人白友日招募被告人陳東海等人到緬甸建立多個吞毒點,在互聯網發佈招工信息,誘騙“不吸毒”“無犯罪前科”“身體健康”的國內求職人員至緬甸,集中看管在吞毒點內,採取暴力毆打、脅迫等手段逼迫被招募人員通過體內藏毒方式走私毒品。部分被招募人員在暴力威脅和金錢利誘下被迫成爲“背毒馬仔”。

同時,白友日還安排人員在四川、雲南等地建立排毒點,接應“背毒馬仔”接收毒品並交予下家。爲擴充組織規模,白友日等人先後將曾作爲“背毒馬仔”的被告人曹亮、李紫龍、項少龍、陳志勇、成元武、潘明亮以及白友日女友餘潔等人發展爲該毒品犯罪組織成員。該犯罪組織內有嚴格的紀律要求和獎懲措施,內部結構嚴密,成員分工明確。其中,被告人白友日負責全面工作,包括組織毒品貨源及毒品銷路,對組織的資金、人員進行管理和報酬分配等。該犯罪組織通過多次走私、販賣毒品非法獲利人民幣數百萬元。

至案發前,該犯罪組織先後採取欺騙、利誘、暴力、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共招募七八十名“背毒馬仔”,強迫上述人員通過體內藏毒和攜包帶毒等方式從緬甸走私毒品至國內。在該犯罪組織存續約一年的時間內,逐漸形成了從緬甸邊境至雲南、四川等地的走私、販賣毒品犯罪“通道”。該犯罪組織累計走私、販賣毒品數量巨大,僅查獲在案的毒品海洛因即達21餘千克。此外,該犯罪組織還存在強迫未成年人充當“背毒馬仔”的犯罪行爲且部分“背毒馬仔”排毒時因毒品包裝破裂致死,在走私、販賣毒品犯罪中形成重大影響,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健康權和生命權,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法院經審理認爲,白友日等9名被告人的上述行爲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走私、販賣毒品等罪。根據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並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netease 本文來源:封面新聞 責任編輯:徐萌_NN7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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