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深圳監管局發佈了第26號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涉及北部灣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北部灣保險深圳分公司”)以及當事人李龍仁,合計罰款7.5萬元。

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北部灣保險深圳分公司存在給予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一條,行政處罰決定給予公司罰款6萬元;對李龍仁警告並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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