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水平,促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7月29日,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主持召开检察长抽查检察建议情况通报会,对第四检察部近一年内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随机抽查,其中抽取行政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份。党组成员、分管第四检察部副检察长赖建华,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吴志远及第四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吴志远专委对检察建议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针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案件办理效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李培军检察长在通报会上强调:一要转变工作理念,将工作开展的主动权牢牢攥在自己手中,把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做成“刚性”;二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提高证据意识,做到证据链完整,使每一份检察建议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据支撑,确保案件质量,将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三要提高工作质效,既要保证办案数量,更要保证办案质量。根据上级院关于提高检察建议的质效要求,对检察建议对象负责,对检察机关的形象负责,使检察建议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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