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信託的優勢

信託起源於英國,發展至今已成爲高淨值人士傳承財富的重要理財工具。離岸信託和在岸信託相比,明顯離岸信託更受高淨值人士的追捧,因爲無論在稅收還是外匯監管方面離岸信託在保值傳承財富方面更具有優勢。其中BVI、開曼等熱門離岸金融中心備受投資者的歡迎,離岸信託主要的優勢體現在哪裏呢?

1.穩定而靈活的律法保障

如開曼信託,信託期間不許超過150年,但在慈善信託、特別信託中信託的存續期不受限制,同時又規定信託所使用的法律可由開曼法律變更爲其他法律規定,即可適用於其他反永續權規則。

2.有效的司法隔離功能

開曼羣島規定,債權人可在信託設立的6年之內,通過提交信託設立有不正當目的、信託財產來源不合法或者低估財產價值等證據來申請撤銷協議書。同時規定債權人受到欺詐,在6個月內享有撤銷權,且債權人負有舉證責任,證明行爲人有欺詐、故意且低價處理資產的行爲。

大部分離岸地法律都有反強制財產繼承規定,如果權益人按照其母國規定關於強制生效的法律判決,來規定離岸地的家族信託申請強制執行,離岸地的司法機構會以“外國法院的判例與當地法律不一致”爲由,拒絕執行。

3.擁有較強的保密性

離岸家族信託的內容及信託財產的狀況都會對外界進行嚴格的保密,外界無法從信託的名稱來判斷信託的歸屬,因此給信託人極大的安全感。部分離岸地還會對受益人的信息進行保密,以確保信託始終按照委託人的意願運行,防止受益人惡意終止信託,損害自身利益來破壞信託。

4.擁有稅收籌劃安排的性質

離岸地是高淨值人士眼中的避稅天堂,離岸地的律法往往對離岸信託有特別優惠政策,部分甚至對非本國居民不徵稅,部分享有固定期限的優惠或豁免。在高淨值客戶考慮移民時,一般會因移民而面對複雜的稅務問題,離岸家族信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稅收的負擔。

5.海外上市時靈活的架構安排

在民營企業海外上市時,還可以提供靈活的架構安排。無論在我國大陸主板、中小板或是新三板,掛盤皆有股權清晰的要求,因爲信託持股的投資人匿名規避監管,而不被中國證監會接受。

6.婚姻風險隔離

以傳媒大亨默克多爲例子,他經歷了三次婚姻,而三次離婚都沒有對他的財產造成損失,爲何多次離婚還能坐擁萬貫家財呢?一切皆因家族信託,由於早早地設立了信託,隔離了因離婚對財產造成的風險,因此儘管結束了三段婚姻,他的財產依然能保全下來。

成立離岸信託的主要用途

1.信息保密

2.有效地控制受益人的揮霍行爲

3.遺囑和不動產規劃

4.慈善事業

5.爲未來退休提供保障

6.信託投資公司

7.設計公司架構

8.財產保護

9.繼承和財產稅規劃

哪些信託可以協助做好家族企業傳承

爲了更好地解決家族企業傳承問題,離岸信託設立地(離岸司法管轄區)給出了多個創新性的解決方案,究竟有哪四類信託類型可以協助解決家族企業傳承?

1.英屬維爾京羣島VISTA信託:

這種信託的託管人可以爲家族利益管理家族企業,卻無權參與到企業運營中。它允許建立一個家族委員會來管理公司事務,讓信託基金在家族利益分配等問題上促進達成一致的家庭決策,也可以制定規則來規範企業董事的繼承及公司業務的管理。

2.開曼羣島STAR信託

可以爲家族利益而保持並維持家族企業,且使所獲利爲家族所有。公司現有董事仍可繼續運營公司免受干涉。

3.保留權利信託

很多離岸司法管轄區,包括英屬維爾京羣島、開曼羣島、澤西島、根西島,都明確允許保留權利信託,委託人可以保留和使用他想要的某一種權利,如投資權。這也讓公司創始人即便已經將公司轉移給信託,但仍可以不受託管人的干涉而繼續運營公司。委託人也可以在去世後把這個權利傳給他人。

4.私人信託

若委託人不希望使用專業信託公司作爲託管人,他還可以選擇英屬維爾京羣島、開曼羣島、澤西島和根西島等司法管轄區內的私人信託公司作爲託管人。私人信託公司由家族建立,其董事會可以包括家庭成員和一些挑選出來的顧問。因此它有利於家庭及其顧問的直接決策。

CRS背景下,信息交換,要完全避稅是不可能的,只能考慮如何避免雙重徵稅,合法繳納低稅率,從而降低稅率或者通過海外移民身份遞延交稅時間,從而達到有效的避稅效果。信託架構及其複雜,要能夠達到很好的避稅效果一定要趁早計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