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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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安区法院跨省联动,与江西省丰城市法院通力配合,仅用了不到30个小时,便将一辆“消失”的涉农合执行案件的查封车辆成功扣押回法院,切实维护了农合机构的合法权益。

因单某未按生效判决偿还牡丹江市某信用社贷款本息,该信用社向东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对被执行人单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一辆轿车、一辆越野车。但查封后,两辆车均不知所踪。

7月20日,办案人接到申请执行人某信用社相关负责人的电话,称在江西省丰城市发现了单某名下已被查封的轿车。得知此消息后东安区法院立即展开行动,经研究,决定跨省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方案一经敲定,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到达丰城市后,干警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冒着暴雨迅速赶往丰城市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在充分考虑车辆使用人能否配合法院工作以及扣押车辆时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两地法院执行干警对此次行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当天,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执行干警在金马玉龙小区地下停车场发现涉案车辆。扣押过程中,东安区法院执行干警与案外人吴某沟通出现困难。当地法院干警又当起了“翻译”,用当地方言向其释法明理,说明该车辆相关情况,并得到案外人吴某的理解与配合。在当地法院干警的配合下,东安区法院干警顺利将该车辆扣押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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