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特別提示:凡本號註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所分享內容爲作者個人觀點,僅供讀者學習參考,不代表本號觀點

近日,東安區法院跨省聯動,與江西省豐城市法院通力配合,僅用了不到30個小時,便將一輛“消失”的涉農合執行案件的查封車輛成功扣押回法院,切實維護了農合機構的合法權益。

因單某未按生效判決償還牡丹江市某信用社貸款本息,該信用社向東安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幹警立即對被執行人單某的財產進行查控,並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一輛轎車、一輛越野車。但查封后,兩輛車均不知所蹤。

7月20日,辦案人接到申請執行人某信用社相關負責人的電話,稱在江西省豐城市發現了單某名下已被查封的轎車。得知此消息後東安區法院立即展開行動,經研究,決定跨省對該車輛進行扣押。

方案一經敲定,執行幹警立即出發。到達豐城市後,幹警們拖着疲憊的身軀,冒着暴雨迅速趕往豐城市法院執行局請求協助。在充分考慮車輛使用人能否配合法院工作以及扣押車輛時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兩地法院執行幹警對此次行動進行了周密部署。

當天,在當地法院的協助下,執行幹警在金馬玉龍小區地下停車場發現涉案車輛。扣押過程中,東安區法院執行幹警與案外人吳某溝通出現困難。當地法院幹警又當起了“翻譯”,用當地方言向其釋法明理,說明該車輛相關情況,並得到案外人吳某的理解與配合。在當地法院幹警的配合下,東安區法院幹警順利將該車輛扣押至法院。

END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