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廣西靈山籍人員黃有勇、黃有清、黃有支等人特大販賣、運輸毒品案件進行一審集中宣判,18名被告人被判處死刑至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不等的刑罰。

18名被告人有15人爲靈山籍人員,判決結果如下:

被告人黃有勇(靈山縣陸屋鎮申安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黃有清(靈山縣陸屋鎮申安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黃有支(靈山縣陸屋鎮申安村委會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被告人顏海彬(靈山縣陸屋鎮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譚源景(靈山縣舊州鎮青松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吳立勝(靈山縣陸屋鎮羅屋坪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被告人鄒廣鋒(靈山縣陸屋鎮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五萬元。

被告人黃振福(靈山縣陸屋鎮富久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二萬元。

被告人陳鈞平(靈山縣陸屋鎮那檀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二萬元。

被告人盧德杜(靈山縣陸屋鎮華麓村委會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一萬元。

被告人黃景鑫(靈山縣陸屋鎮申安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

被告人黃鵬(靈山縣陸屋鎮申安村委會人)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十萬元。

被告人羅鏢修(靈山縣陸屋鎮新坪村委會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二萬元。

被告人梁善意(靈山縣陸屋鎮廣隆村委會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黃良平(靈山縣靈城街道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同案被告人丘鬱偉(廣東省陸豐市東海鎮寧陽村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同案被告人黃金德(梧州市藤縣金雞鎮旺國村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同案被告人蘇靈興(欽州市欽北區青塘鎮青蘇村委會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案情回顧

2018年1月22日,廣西欽州、廣州警方發起禁毒集羣戰役,聯合廣西南寧、黑龍江綏化等地警方,在廣州、東莞、欽州等地同步收網,成功偵破公安部毒品目標“2018一號專案”,一舉殲滅一個以廣西靈山籍人員黃有勇、黃有清、黃有支3兄弟爲首,橫跨兩廣、輻射全國多個省市的家族式特大販毒網絡,抓獲涉毒嫌疑人黃有勇等35人、聚衆賭博嫌疑人19人,繳獲毒品海洛因11塊約3.85公斤、冰毒3公斤,查扣涉毒資產一大批。

公安部禁毒局指揮多地聯合作戰

公安部禁毒局、廣西公安廳禁毒總隊、廣東公安廳禁毒局、黑龍江公安廳禁毒局協調指揮。欽州市公安局、廣州市公安局,以及靈山縣公安局聯合開展案件偵辦。

案件背景追溯

此前,黃氏3兄弟爲首的販毒團伙早已進入欽州警方的偵查視線,該販毒團伙成員多,數量大,時間長,在當地影響極其惡劣。黃氏3兄弟反偵查意識很強,以經營瓷磚店、寄賣行、超市的正當生意掩蓋販毒活動,且長期盤踞在廣東地區。爲此,欽州警方將打擊觸角向毒品流向地延伸,和廣東省廣州市確立了“聯合打擊,無縫對接,聯偵聯控,戰果共享”的打擊機制,聯合開展偵查工作。

協同偵查,同步抓捕

找準切入點。偵查初期,兩地警方即摸清了3兄弟的老大——黃有清及其馬仔的作案規律,但未能關聯其兩名弟弟。通過查閱歷史案件等資料,在廣西崇左大新縣趙某會運輸100塊海洛因案件中找到了突破口。經進一步調查取證,鎖定了老二黃有勇涉毒的情況及其團伙成員的活動情況,爲激活該案偵查工作找準了突破口。隨着偵查的深入,老三黃有支涉毒的情況也被欽州、廣州兩地警方偵查獲悉。以黃有清、黃有勇、黃有支3兄弟爲核心,3人各自建立了獨立的販毒團伙,但又相互組成一個大的販毒網絡,各自聯繫不同的上家供“貨”和物色不同“馬仔”運輸分銷毒品。

資源互補。2017年12月7日,兩廣公安禁毒部門在欽州召開會議,研究確定成立兩廣聯合專案組。重新啓動對黃氏家族販毒團伙偵控工作,決心集中兩地線索、偵查和偵控資源對該團伙實施全網式摧毀,命名案件代爲“2018一號專案”。兩地無縫銜接、高效融合、迅速反應,用一個月時間就摸清該團伙生活和犯罪規律。

全線收網。爲發揮打擊效能最大化,兩地商定案件審查以廣州爲主。2018年1月15日,廣州前戰小組赴廣西欽州。經聯合偵查,1月19日,歷史案件基本梳理清晰,黃有清及其情婦從境外入境,黃有勇備好貨準備運輸至增城分銷,收網時機成熟。1月22日凌晨5時,31個抓捕組同步展開抓捕,抓獲涉毒嫌疑人黃有勇等35人、聚衆賭博嫌疑人19人,繳獲毒品海洛因11塊約3.85公斤、冰毒3公斤,查扣涉毒資產一大批。

爲深入追繳販毒分子的非法所得,徹底摧毀毒品犯罪的經濟基礎,進一步增強警示震懾效果,2018年3月,靈山縣依法將黃氏三兄弟用販毒非法所得在陸屋鎮申安村委建成的五層房屋建築就地改建成禁毒警示教育基地。

基地採用免費向羣衆開放的形式,共分爲外觀和內部兩個展示區域。外觀設計巨幅標語,“一人販毒,全家恥辱”八個大字震撼人心,徹底打擊“犧牲我一人,幸福幾代人”的犯罪幻想,充分展示靈山黨委政府打擊外流販毒的信心和決心;內部通過展版對禁毒歷史、禁毒法規、毒情形勢、毒品危害、涉毒案例以及禁毒工作成效等內容進行多層次展示,突顯“利劍高懸,警鐘長鳴”主題,對提高全民禁毒意識、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禁毒鬥爭有着積極的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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