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下午4点半,轰动全国的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两起案件疑凶曾春亮落网。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经过连续数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当天下午在山砀镇厚坊村西边一座大山将曾春亮抓获。

至此,当地群众心中悬着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一些媒体报道的抓捕过程和细节,虽然有出入,这里也不必关心了。

最让人关注的,是这两起凶案,可不可以杜绝。

要知道,疑凶曾春亮是于5月12日,第二次入狱刑满释放。当地警方及有关部门完全应该把曾春亮认定为惯犯了。

所以,7月22日,仅是两个多月后,曾春亮首次潜入山砀镇山砀村康海(化名)家,与后者发生冲突后逃走,警方接康家报警后介入调查时,就该引起重视。并积极部署抓捕事宜。

一个有案底的人,经康家当事人叙述案犯嫌疑人体貌特征,警方几乎不用细致全面排查,都该首先立即锁定嫌疑人为曾春亮。

尤其,

7月24日,康家家人发现了嫌疑人两天前藏在床下的作案工具,第二次报警。7月25日上午9点多,乐安刑警技术人员来到康家,取走了嫌疑人藏匿的作案工具。

警方该通过指纹鉴定,锁定曾春亮。

而不该延沓到8月8日,曾春亮再次进入康家作案,直至康家两名老人遇害,一名7岁小孩重伤。更不该到8月13日,曾春亮在山砀镇厚坊村村委会楼里,将一名驻村干部杀害。

对此,当地警方真的是疏忽吗,还是不作为?需要追问

此问题一。

问题二,要追问的该是我们监狱的管教及司法部门的帮教成效。我们当然可以认定一个案犯无可救药,怎么教育都没有效果,但囿于刑期,又不得不按时释放。但是,释放狱方当有与有关部门的对接,之后,由有关部门跟进安置帮教工作的。

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

曾春亮恰恰属于适应安置帮教人员。为什么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让案犯脱离帮教视线,直至凭任案犯三次作案?

显然,有关部门让曾春亮脱管、失控了。

不管是问题一,还是问题二,都是需要关切,需要追责的。不是吗? 贾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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