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凌霄和子秋都因为不同的原因离开了相互扶持十年的家,虽然原因都看似合情合理,但说实话,凌霄的离开让人无语。

想看子秋离开的理由,他想以自己有限的力量去给予李爸一些物质上的帮助,减少李爸的负担,所以他选择离开,相当于牺牲自己的幸福,是为了更好的爱这个家(离开十年没有联系这一点什么原因都说不过去),所以没什么不能接受。

明白了子秋,再看凌霄就让人接受不了——凌霄离开的时候,李爸刚生病,尖尖还在上高中,就因为他的亲生母亲出了车祸,所以他就决定抛弃这个家,而且一走就是十年。

那么请问,凌霄的母亲,值得凌霄这样对待吗?

当时凌霄妹妹出事,母亲确实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可她作为一个成年人,抗压能力应该更强,再加上是因为她把两个孩子放在家里去打麻将,才导致了事故,可偏偏为了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她可以说是凌霄喂妹妹吃核桃的错。

搬家后她也只是一味地宣泄自己的情绪,哭天怨地,完全没照顾小孩子凌霄的感受。

因为情绪失控,她母亲离婚,凌霄成了她生而不养的孩子,之后有了小橙子后心态平和了也从来没想过照顾凌霄。

但是回来后,仗着有血缘关系,各种后悔、愧疚,要弥补凌霄,那么请问她这么做是为了孩子还是为了自己,她真正的意图是想弥补孩子,通过这样做,让自己心里得到安慰,觉得自己是个好母亲吧!

想对别人好,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要看别人需不需要,假借关心之名的一厢情愿都是自我感动,没有任何意义。

可就是这样一个母亲,出了车祸,凌霄便抛弃了抚养他十多年的爸爸们,抛下陪伴他十年的家人,抛下温暖他十年的妹妹,转身离开了。这样做真的值得吗?真的是对的吗?

孔子曾经说过: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凌霄这样将照顾了他十多年的家人置于何地,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人们该如何自处呢?

人的善良,温暖与美好,要留给值得的人,如若不然那你的善良就会对不起你身边的人,谁想一腔热血勇往直前的关爱后被人泼冷水,爱是相互的,以德报德才是正确的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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