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凌霄和子秋都因爲不同的原因離開了相互扶持十年的家,雖然原因都看似合情合理,但說實話,凌霄的離開讓人無語。

想看子秋離開的理由,他想以自己有限的力量去給予李爸一些物質上的幫助,減少李爸的負擔,所以他選擇離開,相當於犧牲自己的幸福,是爲了更好的愛這個家(離開十年沒有聯繫這一點什麼原因都說不過去),所以沒什麼不能接受。

明白了子秋,再看凌霄就讓人接受不了——凌霄離開的時候,李爸剛生病,尖尖還在上高中,就因爲他的親生母親出了車禍,所以他就決定拋棄這個家,而且一走就是十年。

那麼請問,凌霄的母親,值得凌霄這樣對待嗎?

當時凌霄妹妹出事,母親確實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可她作爲一個成年人,抗壓能力應該更強,再加上是因爲她把兩個孩子放在家裏去打麻將,才導致了事故,可偏偏爲了減輕自己的罪惡感,她可以說是凌霄喂妹妹喫核桃的錯。

搬家後她也只是一味地宣泄自己的情緒,哭天怨地,完全沒照顧小孩子凌霄的感受。

因爲情緒失控,她母親離婚,凌霄成了她生而不養的孩子,之後有了小橙子後心態平和了也從來沒想過照顧凌霄。

但是回來後,仗着有血緣關係,各種後悔、愧疚,要彌補凌霄,那麼請問她這麼做是爲了孩子還是爲了自己,她真正的意圖是想彌補孩子,通過這樣做,讓自己心裏得到安慰,覺得自己是個好母親吧!

想對別人好,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要看別人需不需要,假借關心之名的一廂情願都是自我感動,沒有任何意義。

可就是這樣一個母親,出了車禍,凌霄便拋棄了撫養他十多年的爸爸們,拋下陪伴他十年的家人,拋下溫暖他十年的妹妹,轉身離開了。這樣做真的值得嗎?真的是對的嗎?

孔子曾經說過: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凌霄這樣將照顧了他十多年的家人置於何地,以後再遇到這種事情人們該如何自處呢?

人的善良,溫暖與美好,要留給值得的人,如若不然那你的善良就會對不起你身邊的人,誰想一腔熱血勇往直前的關愛後被人潑冷水,愛是相互的,以德報德才是正確的三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