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明星是一個高收入羣體,明星們的收入不只是來自於拍戲獲得的片酬,還有他們走紅之後的商業價值,比如一些代言和出席一些商業活動等都可以爲明星賺取額外的收入。不過這個前提是需要超高的人氣,很多時候,越紅的明星具有越高的商業價值,如果是一些知名度比較低的明星,接到的代言和出席的活動都不會太高級。

奢侈品牌的代言一直都是明星們競爭的資源,這種資源的競爭壓力一般都很大,而且品牌方或者有品牌舉辦的活動不需要花重金去請明星出席,因爲對於明星來說,這已經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了。但是一些普通的品牌和活動如果想請明星站臺來撐場面的話,除了需要滿足明星們的基本條件,出場費和代言費也必須要到位。

有的明星接代言和出席活動的報價很高,所以有些品牌就會去請一些“山寨明星”。很多網友都發現,有的人和一些當紅明星長得非常相似,他們也發現了有一些活動起來的並不是真正的明星,只是這些明星的模仿者,這些人憑藉着和明星們相似的長相也賺取了不少酬勞。有一位林俊杰的模仿者不僅模仿林俊杰的歌聲,而且他的長相也和林俊杰所差無幾。

可以想象,這個模仿者憑藉着自己的先天優勢打着林俊杰的旗號參加了不少活動,不過如今關於他的消息卻很少,應該也是賺了足夠多的錢,所以不再出面了。古天樂的膚色其實很難模仿,但是也有不少網友在某個車站上發現了一位和古天樂長得非常相似的人。據悉,每次以這種身份出席活動,他也可以賺取不少的勞務。

如果只是單純的喜歡而模仿,其實並沒有什麼不妥。不過這幾個人卻打着模仿的旗號,爲自己賺取一定的利益,其實對正牌明星們來說,也是一種權益的侵犯。對此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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