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明等人强迫交易、串通投标恶势力团伙案。

检察机关指控,多年来,被告人王某明利用其天津市宁河区政协委员、宁河区芦台镇某村村委、支委、代理书记等身份,被告人邱某平利用其担任芦台镇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的身份,逐渐在宁河区形成了特定关系网和影响力。2016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王某明、邱某平、王某学(另案处理)在合伙承揽工程过程中,使用强迫交易、串通投标、伪造公司印章等非法手段,在宁河区内强揽建筑工程和拆迁工程,攫取不法经济利益、严重扰乱了宁河区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前,18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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