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河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某明等人強迫交易、串通投標惡勢力團伙案。

檢察機關指控,多年來,被告人王某明利用其天津市寧河區政協委員、寧河區蘆臺鎮某村村委、支委、代理書記等身份,被告人邱某平利用其擔任蘆臺鎮某社區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的身份,逐漸在寧河區形成了特定關係網和影響力。2016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王某明、邱某平、王某學(另案處理)在合夥承攬工程過程中,使用強迫交易、串通投標、僞造公司印章等非法手段,在寧河區內強攬建築工程和拆遷工程,攫取不法經濟利益、嚴重擾亂了寧河區社會經濟秩序,造成了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

庭審前,18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庭審中,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的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訴訟權利。該案將擇期宣判。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