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娄星区不断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较好地保证了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发展的需要。

清查资产

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2019年,由区财政局牵头,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初步核实了各单位的存量资产,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单位进行了清产核资。

组织9个检查组对153家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机构所有的房产、土地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以及出租出借办公楼、培训中心或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和产权登记。

理顺职责

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省、市、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行为,制定并公开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和监督办事流程图以及工作职责、程序、依据和承诺办理时限。完善了《娄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出台了《娄星区行政事业单位配置预算2019—2020限额标准》。

创新机制

推进国有资产统一监管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制定了《娄星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娄星区区属国有资产划转领导小组,设立资产清查、资产划转、财税、遗留问题处理、督查监管等五个小组。

明确了办公用房将全部统一移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营性国有资产及单位闲置的房地产统一移交区国资委。

召开了全区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动员会,全面启动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制改革工作。70家行政事业单位向区国资委递交了《国有资产划转责任书》,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资产、市政设施、国有林地、水库水厂、国有企业、单位资产等全部纳入第一批划转范围。

供稿:娄星区财政局

作者:李晶

编辑:莫正尤、唐志勇、张晴

一审:李杨超、尹志伟二审:宋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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