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婁星區不斷加強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優化管理流程,完善相關制度,較好地保證了行政事業單位履職和發展的需要。

清查資產

摸清國有資產家底

2019年,由區財政局牽頭,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進行了全面摸底調查,初步覈實了各單位的存量資產,並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重點單位進行了清產覈資。

組織9個檢查組對153家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二級機構所有的房產、土地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等,以及出租出借辦公樓、培訓中心或對外投資等情況,進行了全面清理、覈查和產權登記。

理順職責

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按照中央、省、市、區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國有資產出租和處置行爲,制定並公開國有資產管理、處置和監督辦事流程圖以及工作職責、程序、依據和承諾辦理時限。完善了《婁星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出臺了《婁星區行政事業單位配置預算2019—2020限額標準》。

創新機制

推進國有資產統一監管改革

轉變政府職能,創新體制機制,制定了《婁星區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實施方案》,成立了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婁星區區屬國有資產劃轉領導小組,設立資產清查、資產劃轉、財稅、遺留問題處理、督查監管等五個小組。

明確了辦公用房將全部統一移交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經營性國有資產及單位閒置的房地產統一移交區國資委。

召開了全區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工作動員會,全面啓動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體制改革工作。70家行政事業單位向區國資委遞交了《國有資產劃轉責任書》,將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土地資產、市政設施、國有林地、水庫水廠、國有企業、單位資產等全部納入第一批劃轉範圍。

供稿:婁星區財政局

作者:李晶

編輯:莫正尤、唐志勇、張晴

一審:李楊超、尹志偉二審:宋高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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