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寶雞婦聯:男子抱摔幼童視頻拍攝者爲幼童母親)

【寶雞婦聯:#男子抱摔幼童視頻拍攝者爲幼童母親#】8月20日,網傳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視頻引怒網友。20日,陝西寶雞市公安局金臺分局就此作出通報稱,經調查犯罪嫌疑人劉某酒後與女友馮某因兩人所生小孩(兩歲六個月)撫養問題發生爭執,將小孩拋摔在沙發上,致小孩受傷。後劉某被刑事拘留。21日,據媒體報道,被摔小孩已搶救無效死亡。#寶雞摔打幼兒男子被刑拘#

視頻拍攝者身份也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紅星新聞記者從寶雞市婦聯維權部一名工作人員處得到了回覆,該名工作人員介紹,事發後,婦聯就及時開展了大量工作,瞭解孩子家庭和母親的狀況,其介紹,視頻拍攝者爲被摔幼童母親。

該工作人員介紹,幼童母親年紀在40歲左右,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其表示該母親身體上並無太大傷害,主要在精神和心理方面。目前婦聯已經對接了心理專家對其進行心理方面的干預。而對於爲何母親在拍攝視頻時卻沒有及時阻止,該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還需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不好回答。(紅星新聞記者 杜玉全)


此前報道:

7秒2次重摔!遭父親抱摔兒子不治身亡 年僅兩歲半

8月20日,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視頻在網絡上瘋傳,這段僅僅7秒的視頻迅速引起熱議。

律師詳解男子摔打幼兒:視頻拍攝者若無能力制止,或難追刑責 (來源:~)

視頻顯示:男子兩次將幼童重重摔向沙發

視頻顯示,一名男子兩次用力把兩三歲的幼童舉起後重重摔向沙發,孩子從沙發滾至地上,大聲啼哭。視頻環境顯示,事發地點疑爲居民家裏,旁邊有人拍下男子摔人過程。

昨日下午,華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視頻中被摔兒童被送往寶雞市人民醫院救治。下午2時許,華商報記者前往覈實。醫院宣傳科工作人員稱,早上確有一名兒童被送到醫院,目前尚正在救治中。該工作人員稱,醫院接到通知,不能接受採訪。

據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說:“接診後,孩子先進行了心肺復甦,經診斷爲閉合性顱腦損傷、廣泛腦水腫、繼發性腦幹損傷等,目前在重症監護室接受進一步的治療。”

20日晚,據澎湃新聞報道,陝西省婦女聯合會權益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已經聯合寶雞市婦女聯合會,向相關部門瞭解情況。“根據情況將給當事人(孩子)提供幫助或法律援助。”該工作人員說,孩子在醫院救治,具體病情暫不清楚。

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隨後,華商報記者聯繫了寶雞市公安局金臺分局寶平路派出所,民警稱,媒體採訪必須通過金臺分局纔可以。

昨日下午6時許,寶雞市公安局金臺分局發佈警情通報稱:8月19日晚上10時許,接報警稱金陵灣小區發生一起傷害案,受害男童正在醫院接受治療。

經調査,犯罪嫌疑人劉某酒後與女友馮某因兩人所生小孩(兩歲六個月)撫養問題發生爭執,將小孩拋摔在沙發上,致小孩受傷。

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辦理。

不幸的是,據多方證實,昨晚孩子經搶救無效死亡。

律師說法:男子或涉嫌多個罪名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爲,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監護人、看護人,其行爲構成虐待,屬於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傷害行爲,且造成幼童身體多處受損、衰竭的生命危險,同時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和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260條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幼童傷情程度,對該男子予以量刑。

趙良善認爲,遇到這種事情,第一時間應該報警,同時應及時制止,盡最大努力保證孩子安全。考慮到體格差異,拍攝者的意圖或許是取證,但也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吉國傑 本文來源:華商網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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