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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2020年度海晏县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居室)”活动开始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妇联十二届二次执委会和省妇联十三届二次执委会精神,围绕省州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在促进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中建新功,持续深化“寻找最美家庭·让最美家庭遍布海晏”活动,按照省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度青海省“最美家庭(居室)”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

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推荐,“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居室)”示范户不交叉、不重复推荐。

推荐条件

(一)海晏县“最美家庭”

最美家庭推荐始终坚持不设门槛, 把决定权交给 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在常态化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基础上,丰富寻找形式、拓宽寻找渠道,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得到认可的身边最美家庭榜样。在农村重点寻找移风易俗、孝老爱亲、净化绿化美化等家庭,在城镇重点寻找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志愿服务、绿色环保等家庭,在党政机关、企业重点寻找清正廉洁、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家庭。

(二)海晏县“美丽庭院(居室)”示范户

1、庭院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摆放。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保持庭院整洁。庭院种树栽花、开辟小菜园,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30%,院内绿化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

2、居室美。家居整洁美观,窗明几净,家具器物摆放整齐,无尘土。窗帘、门窗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被子、床单等日用针织品整齐、平整、洁净。自觉抵制白色污染,自觉节水、节电。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3、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铲碗筷干净整齐;砖垒灶台、瓷砖台面,地面清洁无油腻。积极参与厕所改建,厕所有墙、有顶,无蝇蛆、基本无臭。

4、身心美。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家庭成员自觉遵守乡村文明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习惯,勤劳善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互助,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5、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栽花种草、种树,妇女积极争当巾帼志愿者,积极配合农牧区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促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推荐办法

本次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进行。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女组织、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推荐条件,择优逐级向上推荐。推荐的候选家庭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接受监督评议。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审核把关。要充分认识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要认真对候选家庭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名单和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推荐的最美家庭要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推荐的美丽庭院要突出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做到可信、可学、可推广。

2、突出典型示范,拓宽推荐广度。要注重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到寻找活动中,自荐或推荐身边的最美家庭典型,要积极拓展推荐渠道,做到线上线下共同开展,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互动性,筑牢活动的群众基础。各乡镇负责推荐各村(社区)涌现出的农牧民家庭、城镇居民家庭;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负责推荐全县各单位职工家庭。扩大推荐家庭的典型类型,在推荐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等家庭典型基础上,重点推荐具有家国情怀、绿色环保、清正廉洁、移风易俗、家和人美等“最美家庭”“美丽庭院(居室)”示范户典型,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寻找推荐退役军人中的最美家庭,确保家庭典型的覆盖面。

3、注重社会宣传,强化示范引领。要将推荐工作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家庭文明建设活动的有力抓手,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最美家庭”的感人故事,展播典型“美丽庭院(居室)”,讲述“我家庭院故事”,线上线下聚焦宣传典型家庭的美德善行,注重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活动的思想引领,引领更多的家庭学最美、争最美,在全社会汇聚和弘扬家风正能量,达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目的,切实提升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示范户的荣誉感和获得感,形成全社会礼遇最美、争当最美的浓厚氛围。

提交材料

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将所需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报海晏县妇联。

联系电话:1580970527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更太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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