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0月生,广东兴宁人,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7月入党,学历大普。历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惠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揭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揭阳市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打私办主任。

他假扮清廉,在其及家人名下的住房仅有一套,其实拥有价值数千万元的豪华大宅和占地十几亩的超级别墅。

他貌似清廉,却私下向多达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职人员伸手要钱、要车、要家具。仅以购房名义,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万元,经纪检监察机关侦查,发现其违纪违法金额超过1亿元。他曾担任惠州市政法委书记,却甘当黑恶“保护伞”,为私人老板欧某枪杀法院执法人员的案件四处协调,使欧某逃脱了法律的严惩。他在朋友圈中因“好帮忙、能办事、搞得定”而被冠以“搞定哥”的头衔。

他就是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与打私办原主任罗欧。日前,广东省监察学会纪检期刊微信公号披露了罗欧被查的细节以及其违纪违法的事实。

“面对瞬间将其团团包围的省纪委办案人员,罗欧一时不知所措,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惊异、惶恐、无助、紧张的神色在他发黑的面庞上一一掠过。原本,他以为自己等来的是送材料的同事。”省监察学会纪检期刊微信披露罗欧被查一幕。

文章披露,罗欧素有“搞定哥”之称,能量不可小觑。在疯狂的敛财过程中,罗欧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他假扮清廉,在其及家人名下的住房仅有一套,而且还是向银行抵押贷款的,家人的存款也不多,偶尔也向组织上交一点红包礼金,给人以清廉的印象;另一方面,他又想方设法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对抗调查,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惩处。

“两面贪官”罗欧通过“三招”来“搞定”自己“大贪若廉”的形象。

一是将收受的贿赂交给他人保管,躲避调查。早在惠州、揭阳工作期间,罗欧就有意识地将收受的红包礼金,交给其在香港的同学或情妇保管。在省政府工作后,他也不直接收钱,而是让别人代收。如2007年私人老板罗某送其100万元人民币、400万元港币时,罗欧当面拒绝,转身又授意其表弟李某将钱收下,并用赃款以李某名义购买商铺。罗欧用赃款购买的价值数千万的豪华大宅和占地十几亩的超级别墅,都悉数登记在别人名下。

二是以假还款掩盖真受贿,迷惑调查。在收受李某150万元后,罗欧觉得转账的方式收钱不安全,于是与李某签订假的借款协议。过后,还是觉得不稳妥,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李某归还120万元,然后再让李某通过提现的方式将这120万元还回来。

三是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2013年,罗欧以其妹妹的名义收受了曾某赠送的300万元干股,他深知这事容易暴露,于是立即要求曾某伪造股东会议记录和借款协议,妄图阻碍调查。

2014年初,罗在得知省纪委正对其进行调查时,利用自己多年分管政法工作结交下的人脉关系,向法律界人士“讨教”,甚至与一些私人老板串通,研究如何应对组织调查,伪造证据。此外,他还向省纪委领导宣示清白,并借机查探案情。

据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侦查,罗欧违纪违法所得金额多达1亿多元。其中,公然索贿、充当“掮客”、插手司法,构成了罗欧的“三宗罪”。

一是明目张胆、大小通吃,肆无忌惮“索赞助”。据统计,罗欧以买官、买房、修祖屋、女儿开公司等名义,向多达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职人员伸手要钱、要车、要家具。仅以购房名义,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万元。正如很多熟悉罗欧的人所说,罗欧开口向老板要钱要物,就如同“讨根烟抽”一样简单,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二是勾搭老板、挟权谋私,八面出击“打招呼”。罗欧在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协管业务多,位高权重。他把组织上赋予的职权,作为满足自己虚荣心和谋取私利的手段。为了徇私情谋私利,不惜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亲近老板,通过“打招呼”帮人办事,从中捞取好处。更有甚者,仅是“出个面、吃个饭”,罗欧也胆大妄为地向人伸手要钱。在李某承揽亚运工程时,他出面参加了一个协调“饭局”,尔后就伸手向李某索要了“好处费”近2000万元。

三是执法犯法、沆瀣一气,甘当黑恶“保护伞”。长期以来,罗欧执法犯法,甚至在利益的驱使下与黑恶势力和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例如,他在任惠州政法委书记期间,为私人老板欧某枪杀法院执法人员的案件四处协调,使欧某逃脱了法律的严惩;湖南郴州黑恶势力首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深圳警方逮捕,罗欧又出面为其游说,要求放人。

罗欧洒泪写下言恳情切的《“七一”感言》。他在忏悔书中反省称:“本来自己从农村出来走向社会,组织上已经把自己从普通党员培养成正厅级领导干部,完全应该尽心尽力为党工作,多做贡献,还有什么不知足?”在他眼里,以权谋私是“帮人”,办事收钱是互惠互利、天经地义。例如2012年在帮助吴某拿到700亩的用地指标后,就让李某代其收受吴某“好处费”700万元人民币。宣某在筹办技术学院时,罗欧为其协调了一些关系,几年后罗欧以买房为由向其索要100万元人民币。特别是在仕途受阻后心灰意冷,于是处心积虑利用职权,为退休生活以及孩子今后的发展搭台铺路,疯狂收受贿赂。

省监察学会纪检期刊微信披露称,罗欧刚到两规点的时候,敏感而带刺,面色沉郁、抿嘴不语。谈话人员从生活起居对其悉心照料,帮他买衣服,多次跑市场为其配眼镜。经过40多天努力,罗欧“防线”被攻破。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罗欧在拍摄警示教育片的时候非常合作,甚至连穿什么衣服出镜都征求他们意见。连拍摄人员都说,“我从来没碰到这么配合的对象”。

据罗欧交代,他一度仕途顺遂,曾是当时省直机关最年轻的厅级干部之一,但在1998年惠州市换届时受挫,回到省政府的两次机会被错过后,心里产生极大落差,埋怨情绪不断累叠,心态被完全扭曲,于是先后向两名私人老板索贿买官,不料上当被骗。

2014年8月8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在“三纪班”上告诫全省党员干部,酒肉朋友千万不能乱交,有所图谋的饭千万不能吃,对自称有特殊背景或者与高级领导及其亲属有关系人的话千万不能信,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千万不能进,不义之财千万不能收,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罗欧的堕落轨迹,正是这六个“千万”的生动注解。

贿赂交同学或情妇保管如2007年私人老板罗某送其100万元人民币、400万元港币时,罗欧当面拒绝,转身又授意其表弟李某将钱收下,并用赃款以李某名义购买商铺。罗欧用赃款购买的价值数千万的豪华大宅和占地十几亩的超级别墅,都悉数登记在别人名下。以假还款掩盖真受贿收受李某150万元后,与李某签订假的借款协议。之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李某归还120万元,然后再让李某通过提现的方式将这120万元还回来。与人串供、伪造证据2013年,罗欧以其妹妹的名义收受了曾某赠送的300万元干股,要求曾某伪造股东会议记录和借款协议。向省纪委领导宣示清白,并借机查探案情。

大小通吃、公然索贿以买官、买房、修祖屋、女儿开公司等名义,向多达60多名私人老板或公职人员伸手要钱、要车、要家具。仅以购房名义,就曾先后向8名老板索要5000多万元。充当“掮客”、挟权谋私为了徇私情谋私利,亲近老板,通过“打招呼”帮人办事,从中捞取好处。在李某承揽亚运工程时,他出面参加了一个协调“饭局”,尔后就伸手向李某索要近2000万元。

插手司法、当“保护伞”在任惠州政法委书记期间,为私人老板欧某枪杀法院执法人员的案件四处协调,使欧某逃脱了法律的严惩;湖南郴州黑恶势力首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深圳警方逮捕,罗欧又出面为其游说,要求放人。

2014年6月19日晚8时许,与罗欧相识的一名商人,广州润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沃升,在广州白云机场被广东省纪委工作人员带走调查。刘沃升随后向办案机关交代了与罗欧之间的利益关联。刘沃升称,他是几年前在一次饭局上经人介绍认识的罗欧,当时罗欧是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

据检察机关披露,2011年至2012年间,刘沃升实际控制的广州润钛公司正与清远当地某机关合作开发一个教育基地,以及合作开发该基地旁边的198.4亩土地用来建设酒店,但在合作开发过程中,该198.4亩土地因用地性质问题被清远市规划部门叫停。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刘沃升请托时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的罗欧,利用分管国土工作的职务便利,帮助协调解决该地块用地指标的问题。

检方称,事后刘沃生为了表示感谢以及希望罗欧今后能继续关照,于2012年中秋、春节期间分两次共计贿送给了罗欧50万元人民币。刘沃升昨日在法庭上承认了该2笔行贿指控,但他翻供称其中的一笔20万不是人民币,是港币。自己送钱给罗欧是出于过节的人情,觉得罗欧为人不错,没什么架子才表示心意。但至案发,刘沃升在清远该宗198.4亩地块的用地指标问题仍未能解决。

检察机关称,在与罗欧的交往当中,刘沃升在饭局上为了抬高自己,自称认识中央的高级领导,可以帮罗欧“跑官”,让罗欧晋升为广东省政府秘书长。此事让罗欧信以为真,罗欧事后还真给刘沃升递交了一份简历。

2013年初,刘沃升以可以帮助罗欧晋升职务,但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向罗欧索要活动经费2000万元。罗欧于是找到一名做小额融资贷款的商人关某,让关某做担保人,从佛山的小额贷款公司筹集了2000万元以签协议的方式“借”给了刘沃升,但刘沃升没有提供任何抵押物。

2013年端午节前后,刘沃升又找到罗欧,说在北京“跑官”的事情还需要经费,很快就会有好消息了。罗欧又找了另外一名商人吴某瑞,以同样的担保方式,“借”给了刘沃升2008万元。据罗欧供述,此后刘沃升再次找到他索要“活动经费”,他意识到可能被骗就拒绝了。

罗欧称,上述以个人资产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商人关某、吴某瑞,此前曾接受过他的帮忙。罗欧找他们要钱“跑官”时,说好了如果“跑官”成功,则上述费用由关某、吴某瑞承担;如果不成功,他们还可以凭借款协议找刘沃升追讨回来。

2013年年底,罗欧确实也找刘沃升追讨过上述4000万元,但又担心自己“跑官”的事情败露,遂提醒关某、吴某瑞不可追刘沃升还钱催得太紧。

据检察机关昨日在法庭出示的证据显示,刘沃升在2013年5月9日获得罗欧“筹来”的第一笔2000万元,在5月19日即花40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红色法拉利跑车。之后刘沃升的妻子又用700多万元购买了几幅名家字画,挂在自己家中。

刘沃升在侦查机关曾经供述自己虚构认识中央领导,可帮罗欧“跑官”进而索要活动经费的事实,但之后于昨日在法庭上,他又翻供。“我从没跟罗欧说过我认识什么中央领导,我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刘沃升称,他当时是因为清远地块项目停滞,导致资金周转紧张,才找罗欧介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这4000万都属于借款,签了借款协议的。”

检察机关认为刘沃升在没有任何抵押物的情况下,就轻易获得这4000万元,实际上是罗欧在其中起了作用,借款协议只是一个掩盖事实的表象。检方还认为,罗欧供认自己向两名商人“筹款”4000万元用于“跑官”,意味着自己承认收受了巨额贿赂,性质严重,其证言可信度高,且有两名行贿人关某、吴某瑞证言可以印证。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广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省海防与打私办原主任罗欧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罗欧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4年,罗欧利用担任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惠州市政法委书记、中共揭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共揭阳市委副书记、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海防与打私办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14亿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欧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主要犯罪事实,揭发他人犯罪行为,退缴了部分赃款,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罗欧表示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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