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都在倡导骑电动车、摩托车需要戴好安全头盔,别小看了这项倡议,当意外发生时,这顶头盔对我们最重要的头部,确实至关重要。几天前,县医院急诊科就送进来一位交通事故的受伤者,意外发生时,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他,导致头部受伤。

2020年8月17日19时10分许,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豫SD067XX小型电动客车行驶至商城县上石桥镇工业园区路段与高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豫S882XX号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坏、高某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中当事人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致使头部受伤,目前县医院住院中。

信阳商城交警温馨提示:安全头盔,牢牢戴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扣紧安全扣。同时,速度要慢,注意观察,因为即使发生了损伤的情况,至少可以对颅脑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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