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啥都不知道,咋判我还钱?”

报送单位: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我啥都不知道,咋判我还钱……”2019年5月的一天,内黄县检察院收到了一封张女士寄来的信。张女士在信中倾诉了自己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法院判决承担其前夫向金融机构借款连带责任的事。

原来,张女士与其前夫郭某某于2011年3月已经协议离婚,并分开生活。而郭某某在张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4年10月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向金融机构借款13.8万元,并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到期郭某某无力偿还被起诉。2017年底该金融机构将郭某某及张女士起诉到了法院,2018年2月,法院的传票送到了郭某某的母亲那里,由其母亲代收,2018年3月法院缺席判决郭某某、张女士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然而,张女士对判决生效全然不知,直到2018年下半年,法院强制执行将其账户冻结她才知道,然而其合法权利已经受到侵害。

张女士辗转多次,奔走在银行与法院的两点一线,期盼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可是每次都是失望而归,经过多次碰壁后,张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内黄县检察院寄出满怀寄托的信件。内黄县检察院收到来信后,第五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段广川坚持“能认真到什么程度,就认真到什么程度”的态度, 仔细审查了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核查了案件相关事实,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到有关单位走访,只为查清楚判决书上载明的事实,是否就是真的客观事实。

内黄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视“小信件”为“大民生”,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院性工作”来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兆江多次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带头办理群众来信。在得知张女士来信反映的情况后,杨兆江专题听取汇报,要求相关部门多协调、多沟通,高质量做好群众来信回复工作,把办案效果作为办信的首要目标,持续跟踪落实案件办理。

按照杨兆江的要求,该院控申部门将信件转交院民行检察部门办理。民行检察部门认为,按照规定程序,该案应首先由张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诉,如法院不予受理才可再到检察院申诉。第二天,案件承办人就将这一监督结果告知了申诉人张女士。考虑到张女士可能不熟悉法律相关规定,案件承办人积极主动地为其释疑解惑,并与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就具体案件进行沟通交流。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联系申诉人张女士,早日帮助解决她所反映的问题。

2019年9月,法院经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2020年2月,法院根据再审查明的事实,最终判决张女士不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期间,检察院的承办人多次与申诉人张女士联系,及时跟踪案件在法院审理的进度,并耐心地为她解答有关法律知识,缓解她的紧张焦虑情绪,陪伴当事人在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一起前行。案件结束后,张女士主动联系检察院承办人,表达她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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