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吳磊辭演”爭議的《張公案》再起波瀾,小說原作者大風颳過發文反對“某演員”出演主角張屏,因爲對方主演的作品觸碰了她的“底線”。

熟悉大風颳過的網友都清楚,她一直飽受作品被抄襲困擾,於是,不少人猜測大風口中的“某演員”可能是近期因《以家人之名》人氣大漲的宋威龍。

目前指向宋威龍的線索頗多,前期於正在社交平臺透露爲他談了一個“大餅”,《張公案》恰好是鵝廠的S級項目。

而宋威龍主演的《鳳囚凰》改編涉嫌抄襲匪我思存的《東宮》,原著小說也一度被質疑融梗大風颳過的《又一春》。

不過,《鳳囚凰》原著抄襲一事的調色盤並不被廣泛認可,只在15年出現反抄襲風潮時引起了小範圍討論,大風颳過本人也未公開點名。

所以,“某演員”是否爲宋威龍還有待商榷。

但從大風颳過發文前後的言談來看,她抵制“某演員”參與自己的作品,的確是因對方出演過抄襲劇。

大風颳過的態度收穫不少粉絲支持,但同時也讓自己沾上“雙標”質疑。

因爲,大風颳過曾於2014年爲《愛情公寓4》的插曲作詞,而這個系列的作品一直存在抄襲融梗爭議,網友對它的態度兩極分化。

一邊參與疑似抄襲劇的工作,一邊又抵制出演過疑似抄襲劇的演員,大風颳過的行爲與觀點有明顯的背離。

這種情況下,相關輿論話題也從“反對抄襲劇演員”向“作者雙標”轉變。

站在原創保護的角度來看,如果出演抄襲劇的演員都需接受市場懲罰,演員與製作方面對涉嫌抄襲的作品選擇會更加謹慎,對原創保護可起到積極作用。

作爲被抄襲的受害者,大風颳過寧可割裂小說與電視劇的關聯,也不願支持與出演過抄襲劇的演員合作,是她值得讚賞的風骨。

但,爲何反對與疑似出演抄襲劇演員合作的她,在面對另一部疑似抄襲作品時,會出現左右互博的情況呢?

本質原因,還是當下環境對抄襲的界定困難。

影視劇行業有抄襲嫌疑的作品數量非常龐大,從國民劇《愛情公寓》到獲獎電影《少年的你》,再到不知名網劇,網友相關盤點中可高達百倍。

但真正被法院認定爲侵權的作品並不多,大爆劇裏目前只有《宮鎖連城》、《錦繡未央》12名、《楚喬傳》受到明確的侵權懲罰。

疑似多、判定少的情況與原創維權成本高有關,抄襲的界定有關,很多在大衆認知裏的“抄襲”,未必符合法律認定的抄襲。

於正的《美人制造》便是典型案例。

這部作品播出時被網友發現其中一個單元案件裏的殭屍啃臉、養鴿人跳樓元素,疑似借鑑了周浩暉小說《邪惡催眠師》,在大衆眼中它是鐵板抄襲劇。

但周浩暉卻打輸了與《美人制造》的侵權官司,因爲元素藉鑑能否構成抄襲,在法律認定上需要充足條件。

《美人制造》的元素藉鑑尚能在法庭上交鋒,如果涉及近年來流行的“融梗”,便更加難以界定了。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之於《桃花債》,《少年的你》之於《白夜行》都有融梗嫌疑,但融梗是否構成抄襲,法律沒有明確定義,大衆也各有衡量標準。

有人覺得借鑑、致敬或文字風格雷同,都應屬於抄襲,有人則認爲藝術創作原本便是相互學習的,不應該過度保護。

讀者看法尚不能達到統一,創作者們便也是各有各的說法了,大衆眼中的“抄襲劇”只能定義成“疑似抄襲劇”。

而且,這個“疑似”的頭銜很難拿掉,影響不了作品面世、也影響不了作品大爆,似乎所有人都“無能爲力”。

漸漸地,

不少創作者便養成不涉及自身痛點便習慣性寬容的潛意識。

桐華與於正的合作關係便是如此。

於正早在2009年便喜提“於抄抄”頭銜,《最後的格格》、《大清後宮》、《鎖清秋》等劇都存在爭議,但桐華還是將自己的《雲中歌》版權賣給了對方。

待桐華也入行成爲知名編劇,兩人才於2014年因爲各自的新劇撞了軍校題材隔空互懟,也未再有過新的合作。

如今大風颳過對待疑似抄襲劇不同的態度,也明顯受到了習慣性忽略的這個潛意識影響,只是當事人未必會意識到自己也會對觸犯底線的同質問題寬容。

但,觀衆也無需嘲笑創作者的“雙標”。

因爲我們在追劇時也難以過濾掉所有“疑似抄襲劇”,同樣存在不涉及到自己的痛點,便可放寬底線的情況。

最典型的現象便是抵制《三生三世》的網友未必全部都會抵制《少年的你》,而批評《少年的你》融梗的觀衆,亦可能是《三生三世》的劇粉。

歸根結底,還是抄襲界定的困難讓大衆都處於矛盾狀態。

同樣矛盾的還有演員,面對疑似抄襲劇,他們亦沒有明確的評判標準,拒絕,可能會失去一個爆劇機會,接受,又可能留下黑點。

這種情況下,大多數網友感性上支持大風颳過抵制抄襲劇演員的態度,但在理性上,又清楚“連坐”演員在當下環境中會誤傷很多的人,也難大範圍實行。

更尷尬的是,只要抄襲的界定模糊情況持續存在,這種矛盾便永遠無法消失。

想解決這個問題,出自有融梗嫌疑的作者玖月晞採訪中那句讓人覺得諷刺的“希望有一個準確且專業的標準”,似乎成了唯一的解決方法。

只是這個“準確且專業”如何來界定?又是一個新的難題。作爲看客,只能期待影視行業能早日脫離“疑似抄襲劇”怪圈,少點借鑑,多點獨一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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