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约送达的通知》,我院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丹东法院关于集约送达工作培训和动员工作会议,会议由郭志辉副院长主持,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及各基层法院分管副院长、审管办负责人、立案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外包公司讲解演示集约送达电子平台工作流程,并对基层法院所关心的各项关于集约送达中涉及的问题进行解答。

随后郭志辉副院长对丹东法院关于开展集约送达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强调最高院已将集约送达工作纳入在《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体系2.0版》考核中,并占有一部分分值,是该考核的一项较为重要的指标。因省法院将丹东地区列为全省第一批运行的法院,并要求丹东中院于2020年8月24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院要充分领会最高院和省法院的文件精神,集中骨干力量,抓紧时间成立送达分中心或送达站,快速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努力提高送达效率,保证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最后丹东中院立案庭负责人时磊作总结讲话,要求各基层法院充分领会和落实郭志辉副院长的讲话精神,尽快贯彻落实省法院的工作要求,推进丹东法院送达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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