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小東流村的村民2003年開始響應政府號召在他們的林地上種上了樹木,成爲北京市第二道綠化隔離帶的一部分,之後每年都會拿到政府發放的補償款,但唯獨2015年和2016年的補償款遲遲沒有發放,這是怎麼回事呢?

響應號召種楊樹,補償款卻沒拿到

近日,多位家住昌平區小東流村的村民向北京新聞廣播新聞熱線65159063(微信公衆號“問北京”)反映,他們的林地在2003年開始就響應政府號召種上了樹木,成爲北京市第二道綠化隔離帶的一部分,之後每年都會拿到政府發放的補償款,但唯獨2015年和2016年的補償款遲遲沒有發放,這是怎麼回事呢?

村民:整個這片全是,這是六環北的。我這兒一共是5排,50棵樹,都是我種的。

記者:2003年的時候嗎?

村民:對。

和記者對話的是昌平區小東流村的村民,2003年,他們響應政府號召在自家的林地上種上了楊樹,小樹苗逐漸長成參天大樹,位於六環路北側小東流村地段,成爲了北京市第二道綠化隔離帶的一部分。

小東流村位置/高德地圖

林地裏種的樹木/蘇爲之攝

這之後一直到2015年,村民們在每年7月都可以領到上一年度的“無收入補償款”。但2016年,村民們發現,2015年的補償款沒有按時發放

王女士:(結果)沒發,我們就在2016年的11月份打12345問爲什麼不給錢,然後他(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找到我們,就承諾我們說你們先簽一合同,簽完合同把這兩年(2015,2016年)錢補給你們。

村民們口中的“他”是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王國生,他告訴大家,政策有所變化,土地要由鎮林業站統一管理了,村民要把土地流轉到村委會,再由村委會統一和鎮林業站簽署協議,按照每年每畝2500元的租金補助大家。之後,村民們陸陸續續分兩批簽署了《北京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委託書》。

原村書記:籤合同補兩年的錢

按照村民們的說法,第一批是在2016年10月份簽署的委託書,第二批是在2017年初簽署的,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王國生承諾,簽署委託書後會把2015年和2016年兩年的租金補發給大家。

村民1:2017年正月初二給我們打的電話,正月初二晚上。他說的簽完當年四、五月份就把那兩年錢給我們了,後來黨員開會黨員又提……

村民3(老黨員):在黨員會上我們問原書記就說籤這合同的錢,什麼時候給?他說(2017年)5月份不給,6月份就給。

這之後,第一批簽署委託書的村民拿到了補發的租金補助,但第二批簽署的村民那兩年的補助金到現在也沒有發放,共涉及四十多戶

村民:我們確實是無處申訴的,老農民掙點錢多不容易,我們這都老農民出身,我們靠什麼?歲數這麼大了,我們也沒有退休金,這1萬塊錢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講是個數目。

第二批還沒有拿到租金的村民簽字/蘇爲之攝

村民王女士是這40多戶村民中的一個。她拿出2019年纔要到了的委託協議說道,原本他們在簽署的時候委託流轉期限是2015年到2028年,時隔兩年拿回來時中間那頁卻被換掉了,委託流轉期限變成了2017年到2028年

村民:你看這紙都變了……他這根本就不一樣,都不是一批的紙。

記者:其他的4頁都有曲別針的印記,然後只有這一頁標日期的是一頁好像是沒有……

村民:當初籤的時候說是2015年2016年給,所以我們才籤的。

記者:爲什麼2015年當年沒有籤協議呢?

村民:當年因爲我們有噪音隔離帶(補償),他們也沒跟我們說隔離帶不給補償款了,籤那地的時候他也沒說這是什麼用地。

村民2019年拿到的委託書裏面有時間的一頁/蘇爲之攝

委託書封面/蘇爲之攝

現任村支書:鎮林業站沒給這部分錢

那麼,“失蹤”的兩年補助費用去哪裏了?

村民們當着記者的面撥通了原村黨支部書記王國生的電話,他表示:

王國生:你甭問我,我開會都不去,都不叫我

村民:你承諾給俺們2015、2016年的錢,俺們還籤的字啊是不是?

王國生:我是一直找着,人家上面不給,誰接着做這個工作,你們找誰吧。我彙報完了,你直接找陳書記。

接着,村民又詢問了現任村黨支部書記陳淑英,她回答:

陳淑英:林業站沒往咱這撥過(這部分錢),你們之間咋說的我也不知道。

鎮林業站:按規發放,誰答應的找誰

北京新聞廣播記者以村民的身份詢問了屬地小湯山鎮林業站,林業站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本市綠化隔離地區和“五河十路”綠色通道生態林用地及管護政策的通知》2015年,原有的“無收入補償款”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平原地區造林工程的佔地、管護補助”,費用提高了,但需要經過經過新的審覈登記

工作人員:從2015年就變成生態林了,以前的合同都作廢,你們村一共2015年,2017年簽了兩批,這錢我都按照合同給撥完了。具體的事項您可以讓你們村裏頭把這個手續合同都公開,我們只是跟村裏籤合同,村裏跟你們之間的協議我們不太清楚。

這名工作人員也表示,村裏確實有承諾村民,但鎮裏也對這件事進行過討論,目前還沒有結果

工作人員:當時在紀委和信訪辦解釋過,村書記陳淑英也說了,他們答應2017年籤的給2015、2016年的兩年錢是吧?但是我們沒答應,因爲這是國家的錢,這兩年的錢找不回來,所以說誰答應的您可以找他,他們不要差的錢都往林業站推。

北京新聞廣播記者注意到,村民口中的第一批簽署時間也和鎮林業站所說的簽署時間並不相同。鎮政府的備案情況究竟如何?如果是2015年就停止發放“無收入補償款”,爲什麼當年村民毫不知情?村民手中的委託書是否真的被更改了?帶着這些困惑,記者發函詢問了屬地小湯山鎮鎮政府,工作人員表示,會在進一步瞭解情況後及時回覆記者。

“問北京”曾多次關注農民土地權益在流轉過程中受損的情況。小東流村村民遇到的問題究竟是怎麼回事?能否得到解決?“問北京”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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