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焦作中院发布的官方消息称,焦作市一位40岁左右女性因醉驾被马村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醉驾地点为山阳区金山路南边铁道口附近。

图为老马拍摄的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一角

这是一个惨痛的教训,虽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处罚也是让很多人感觉非常重的,但是依法处罚没什么可说的,只能说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开不得玩笑,更不能以身试法。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经判决后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出现酒精含量过高或出现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将从重处罚。

可见,醉酒驾驶比饮酒驾驶处罚更重,所以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喝酒了就千万别开车,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毕竟谁也不想被严重处罚,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或者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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