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慶元年(656)太子李忠被廢后,武則天的長子李弘爲太子。李弘時年五歲,爲人孝敬、勤政。《舊唐書》說他二十四歲時病故,根據有關病情推測,死於肺結核病(肺癆)的可能性較大。而《新唐書》說,李弘由於同情蕭淑妃所生的兩位被禁閉的公主,奏請放她們出宮婚配。此事觸怒了武后,武后便將自己的長子鴆死。後來下嫁禁軍軍官的兩位公主也被武則天處死。

李弘死後,武則天的次子李賢爲太子。李賢也頗有政治才幹,還召集學者註釋《後漢書》。太子在宰相、官員中的勢力也不小,加上高宗命太子監國,這些使武則天感到空前的政治壓力,母子關係也日益緊張。

之後李賢被扣上了謀反的帽子,在高宗末期,大權早已掌握在武則天手中,高宗爲兒子李賢說情,但武則天不予理會,仍將李賢貶爲庶民。公元684年,武則天派人,逼李賢自殺。爲了權位,武則天可以從容地大義滅親,我們不清楚她的內心是否堅硬如鐵,但從她的行爲上看,沒有一絲母子感情。

理論上講,母子的感情是最深厚的,大多的情況是母慈父嚴,所以很大程度上,孩子更多地依賴於母親,偏偏武則天是個例外,她對親生兒子痛下殺手,毫無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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