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法治報 2020年8月25日 第A02版:法治重點

原標題:上海法律援助從這裏起步――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成立25週年

法治報記者:陳穎婷

1995年8月25日,浦東新區藍村小學門口幾間普通的辦公室裏,全國首創的法律援助機構--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掛牌成立,成爲了全國法律援助工作的發源地和風向標。經過幾代法援人的不斷努力和探索,形成了以“司法行政爲主導、執業律師爲主體、政府財政支持、社會各界參與”的法律援助“浦東模式”,也被司法部確定爲“上海模式”(行政性、純管理模式),它還被寫入當年發佈的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

從我國法律援助發展歷程來看,“浦東模式”是最具科學性、專業性的管理模式,也是最具有生命力和發展前景的模式,在我國法律援助行業內具有示範和引領作用。

對第一位受援人李某來說,25年前的今天,冰冷的法條第一次有了溫暖人心的力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基本原則也有了最生動的詮釋。

25年來,浦東法援中心不斷創新,創造了許多的全國第一,如第一條法律諮詢熱線、第一個法律諮詢三級平臺、第一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協議,最先推行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刑事法律援助全覆蓋實施辦法等,一代代法援人將法治的陽光撒向弱者,它是中國改革開放史上的最暖心的奇蹟……。

25年來,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53244件、現場接待羣衆法律諮詢359264人次,法律援助諮詢專線共接答羣衆法律諮詢450152人次;近十年來,參與化解羣體性矛盾糾紛近620批次,挽回經濟損失1.2億元。

可以說浦東法律援助伴隨着浦東開發開放成長,見證了浦東法治文明的進步,爲政府樹立了良好的形象,爲社會公平正義做出了積極貢獻!

有理無錢請進來

讓窮人也打得起官司

“如果都是有錢人打得起官司,窮人打不起官司的話,顯然違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基本原則。”正是懷有這樣樸素而又誠懇的想法,讓時任浦東新區司法局局長的張凌提出且推動了浦東法律援助中心的建設。

1993年,張凌作爲上海市高級公務員前往加拿大多倫多市進行培訓考察,在培訓過程中,看到多倫多市政府通過聘用律師來爲市民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張凌深有感觸,這也啓發了他對法律惠民工作的思考。

“當時浦東正處於改革開放的初期,各種建設如火如荼,大批外來務工人員投入其中,再加之社會轉型期、國企改革等因素交織,矛盾糾紛數量大大增加,下崗工人、失地農民等困難羣衆的人數也進一步增多。”張凌曾經統計過,當時這些困難羣體的人數約有四五十萬,佔浦東當時總人口數的七分之一。

“我們在調研後發現,儘管這些困難羣衆容易產生矛盾糾紛,也最需要法律服務,但因爲經濟困難,他們卻無法聘請律師來維權。” 於是他提出建立一個爲老百姓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平臺,這也成爲了浦東法律援助中心的雛形。

爲此,張凌積極與浦東新區各個部門溝通,這個公益設想得到了從市司法局到浦東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及新區公檢法等多個部門的支持。

那麼找誰來爲困難羣衆代言呢?在張凌看來,這還是需要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律師無疑是困難羣衆最好的“代言人”。

那時,浦東約有60多家律師事務所,近400名律師。爲了動員律師羣體參與,張凌帶領着團隊走遍了浦東的律所。

他向律師們面對面地介紹了創建法律援助中心的構想以及今後工作的方向。令他感到欣喜的是,律師們對此報以充沛的熱情,都表示願意積極參與。張凌與律師們約定,每位律師一年至少辦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

讓他感動的是:“我們事先申明,這是盡社會責任,沒有報酬,但律師們還是參與,其中許多律師的主任都是帶頭辦案。”包括毛柏根、陶武平、劉大力、張嘉興等當時及後來的名律師都是積極參與者。

法援中心成立後不久,就有許多人前來尋求幫助。其中羣體性糾紛佔了很大一部分比例。一位老闆由於拖欠工資,被手下的民工們挾持着來到浦東法援中心討說法。法援中心首先穩定了雙方的情緒,之後開展調解,律師向老闆反覆說明利害關係後,雙方當場簽下協議,老闆第二天就把拖欠的工資發給了工人,僅僅一天,糾紛就完滿解決。

從一根線到立體網絡

法律援助的大門越開越大

爲了讓老百姓的法律需求能最快得到滿足,讓更多老百姓受惠於法援工作,浦東法律援助中心創造多項第一。

1996年12月26日,全國第一條法律諮詢專線“58391490”(後歸併爲“12348”)就開通了。該法律援助諮詢專線除了回答市民法律問詢之外,能夠在第一時間內發現矛盾,爲市民解決矛盾。

在浦東新區成立熱線電話後,接到了一名中年婦女的電話,她稱她是殘疾人,因爲她的單位拒絕給予補貼,並且服用了超過100片精神鎮靜劑,形勢非常危急。一方面,專線工作人員試圖安撫和安慰,另一方面,讓人們立即通知法律援助站所在的呼叫號碼進行緊急處理。隨後,由於及時的溝通和搶救,該女子脫離了危險。

25年來,浦東法律援助工作不斷探索實踐,逐步形成了法律援助的“浦東模式”。這一實踐模式,被2003年國務院頒佈的《法律援助條例》予以吸收採納。

目前,由250多名律師,60多家律所組成的法律援助志願專業隊伍,一直活躍在浦東法援中心各工作站點,爲的就是義務幫助“有理無錢”的弱勢羣體“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切實維護好他們的合法權益。

王大爺的鄰居是一個信鴿愛好者,他在自己屋內頂部開鑿了洞口,每天從洞口登上樓頂飼養鴿子,鴿子糞便四處飛落,讓王大爺不堪其擾。多次調解無果後,王大爺尋求了法律援助。

王龍國律師接到中心指派後,代理了王大爺的案件。

庭審中,鄰居堅稱自己是持證養鴿,因此是合法行爲。

但王龍國律師指出,鄰居儘管具有信鴿協會頒發的養鴿證書,但是不等於他可以無限制養鴿,恰恰相反,發證的目的就是讓證書持有人更嚴格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其次,鄰居爲飼養鴿子而違法搭建、樓頂開洞的行爲,是破壞了房屋建築結構的,會給原告的居住環境帶來安全隱患。

該案經過多次調解和開庭審理,在法援律師的據理力爭下,法院支持了王大爺的全部核心訴訟請求。

爲了讓更多人能沐浴到法治的陽光,浦東法律援助中心不斷擴大援助範圍,將“應援盡援、應援優援”做到了極致。

爲了加強特殊羣體的法律援助工作,浦東新區法律援助工作機構與有關羣衆組織和社會團體開展有效合作,建立了青少年、婦女、殘疾人、工會、老年人和軍人等六個社團分中心。同時,爲了便利困難羣衆在處理矛盾糾紛時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新區法律援助機構還先後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勞動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第一家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第一家老幹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爲了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先後建立了5家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覆蓋了新區農民工聚居程度最高的區域、行業、開發區和世博園區,形成了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專門網絡,進一步方便了農民工就近及時獲得法律援助。同時,浦東還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省際協作,與34個城市簽署了《城際間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協作協議》。

25年來,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總量從成立之初的10多件到2019年的7000多件,辦案量增加近700倍。2019年,法律援助專項經費達到800多萬元,爲羣衆提供法律諮詢等各類法律服務6萬多人次。

感受看得見的正義

法律援助努力實現應援盡援

“我認爲我當事人的行爲有錯誤,但不構成犯罪,理由如下……”法援律師張芳在刑事偵查環節,爲當事人郝某做無罪辯護。

郝某曾是某酒店的廚師,2019年5月25日,因不服該酒店拒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他提出離職並要求該酒店結清工資。然而該酒店的主管、人事、老闆相互推託,導致郝某索要工資無門。

郝某在打包準備離開時,看到同宿舍主管向某牀上的一部平板電腦。一想到主管兇巴巴的樣子,郝某悄悄將電腦帶走泄憤。隨後將電腦丟進了垃圾筒裏,並拉黑了向某。郝某也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張律師結合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認爲郝某不構成犯罪。她指出,郝某的行爲事出有因,因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辦理錄用手續,不按時支付工資,與同事發生糾紛,衝動之下盜竊並丟棄同事電腦泄憤。另外,被害人無法提供電腦的購物憑證,發票等,無法明確涉案金額,也無法確定犯罪數額達到了起刑點。同時,本案不屬於入室盜竊。本案涉案地點發生在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共同居住的員工宿舍。也不屬於多次盜竊。因此無論從犯罪金額上,還是犯罪次數等方面考慮,該案均不符合《刑法》關於盜竊罪的構成條件,故本案不構成犯罪,建議立即釋放郝某。公安機關採納了張律師的無罪辯護意見,郝某被無罪釋放了。

浦東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在全市率先實現從公安偵查、檢察起訴到法院審判全過程的全覆蓋。

自成立以來,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就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方面建立的外部合作協議就有10餘種,形成從“未成年專辦隊伍、報捕階段聽取律師意見、對性侵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援助”等的綜合保護機制;2010年以量刑規範化試點爲契機,與法院簽訂了《加強對被告人和其他訴訟當事人法律援助的規定》,分四階段實現審判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爲2013年我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及2019年最高院、司法部《關於開展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辦法》等提供了最佳的基層實踐和探索,使之上升爲國家立法規定。

2017年,爲了配合新一輪的司法體制改革,法援中心積極與浦東新區檢察院共同開展認罪認罰試點工作,爲輕案快辦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和具結見證,工作數量隨着工作推進大幅提升,2019年共提供具結見證4000餘件,成爲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新的增長點。2018年浦東法律援助中心聯合新區公檢法簽署《浦東新區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蓋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提出法律援助+法律幫助全過程全覆蓋的工作理念,使浦東新區的刑事法律援助始終引領全市,成爲第一。

“援助律師不僅需過硬的專業知識,還需一顆回報社會的公益初心,更要有爲民服務和化解各類糾紛的技能和智慧”。浦東新區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負責人說,中心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援助質管理體系,設立案件質量監督崗,將案件質量同指派數量、辦案補貼、隊伍調整、評先評優等相掛鉤,並通過年度案件質量同行評估、案件旁聽、徵詢辦案單位意見、開展優秀案例、優秀辯護詞(代理詞)評選活動等形式,切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質量。

技術創新再現“浦東特色”

爲法律援助插上科技翅膀

今年7月10日,法律援助律師馬斯祺和俞鈞作爲首批“體驗官”,在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以遠程視頻會見的方式,分別會見了身在看守所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當事人。這也是浦東新區作爲首批試點單位在全市率先啓用法律援助律師遠程視頻會見系統。

首次遠程視頻會見結束後,兩位法律援助律師一致給出了“體驗感很好”的“買家評價”。

對於馬斯祺律師來說,遠程視頻會見還有一個優點就是環境好。“看守所的會見室是兩個律師共用的,而法援中心的遠程會見室同一時段可以實現獨享,更加便於律師和當事人溝通,充分了解案情。”

“目前,浦東新區法律援助中心擁有5個遠程視頻會見室,每天可以安排25場會見。”浦東新區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此外,我們還專門制定了《浦東新區法律援助律師遠程視頻會見規則(試行)》,對法律援助律師開展遠程視頻會見進行了制度性規範。”

而這一法援律師遠程會見系統在浦東試行成功後,還將在今年年底前向全市推廣,“浦東模式”又一次向全市提供了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除了全市首家遠程視頻會見系統,公服處負責人還透露,今年浦東法援中心已建成了全市首臺全天候智慧服務亭,將來還將開發值班律師的實時視頻諮詢功能,爲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及時的法律幫助,在法律援助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設中更進一步。

浦東新區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寶令對於法律援助的未來充滿信心,他指出,法律援助作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浦東將繼續努力探索、大膽實踐、以奮發有爲,時不我待的精神和勇氣,書寫法律援助浦東模式的新篇章。

三十而立的浦東,正站在新的歷史起點,邁向新的征程。二十五年的浦東法律援助寄託着幾代法援人的夢想、承載着困難羣衆的厚望,如今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後,必將繼續法惠民生、援助公平,更將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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