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深入推進公安部“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規範轄區內各類機動車業務的辦理,渭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積極採取四項措施,全面加強機動車查驗工作。

一是切實提高對機動車查驗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教育查驗民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恪盡職守,嚴格執法,切實把好檢驗關。要求機動車查驗崗民警要以“業務精、盡好責、服好務”爲目標,以提高業務素質爲目的,堅持自學和組織培訓學習相結合,努力提升自身機動車查驗工作水平。

二是強化教育培訓,提高查驗員的業務素質。機動車查驗工作人員針對機動車查驗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系統地學習機動車查驗工作規範、車輛類型術語定義、違規車輛查驗、假牌假證識別、載重車兩側及後部防護裝置、反光標識和校車查驗等業務知識。 通過培訓,車管所要全面規範機動車查驗業務,使車管查驗工作人員充分認識機動車查驗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把好機動車源頭管理關,切實做好羣衆服務工作。

三是嚴格執行工作標準,進一步規範工作行爲。重點對機動車唯一性確認、機動車的外廓尺寸等主要特徵技術參數、機動車防護裝置和反光標識、有無被盜搶或非法拼組裝嫌疑等進行查驗確認。嚴格重點車型車輛查驗工作,建立車主檔案信息,由兩名民警對車輛外觀進行查驗且按規定查驗的項目全部合格且未發現其他不合格情形時,在《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對應的位置簽註“合格”、簽字、蓋章並簽註日期。

四是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查驗崗工作人員在使用機動車查驗終端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上簽字時,做到“誰查驗,誰簽字,誰負責”,切實把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業務零差錯。對手續不全、查驗項目不全或查驗不合格等行爲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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