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杭州檢察】;

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訴訟可主張十倍懲罰性賠償;疫情期間銷售假口罩,被判處三倍懲罰性賠償;依法保障個人信息“被遺忘權”......這是近年來杭州檢察打造“互聯網+公益訴訟”的杭州樣板。

8月28日下午,在杭州市檢察院舉行的公益訴訟三週年主題開放日活動上,發佈了全國首份互聯網檢察公益訴訟白皮書。白皮書顯示,2019年以來,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互聯網領域公益訴訟案件435件,其中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4件,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序421件。從案件範圍上來看,食品藥品安全領域426件,佔比高達92.8%,督促查處存在線上食品安全隱患的餐飲企業400餘家,索賠網絡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僞劣產品領域的懲罰性賠償近350萬元,督促收繳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政處罰86萬餘元,督促清理下架侮辱英雄烈士、偉人形象及不當使用國旗、國徽等違法商品340餘件。

打造檢察公益訴訟品牌“特色化”

今年7月,在審查辦理一起系統維護員通過篡改考題及答案的方式,幫助91名考試未合格人員取得客運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的案件時,下城區檢察院發現,雖然該案系統維護人員已因刑事犯罪被起訴,但91名相關人員並未受到處罰。

“網約車提供的是面向公衆的普遍客運服務,依法對駕駛員實行准入管理,是行業管理部門爲保障運輸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底線要求,否則會對羣衆的出行安全造成重大隱患。”承辦檢察官通過訴前檢察建議,督促相關職能部門撤銷涉案網約車司機從業資格。8月13日,下城區檢察院聯合相關職能部門約談技術公司,進一步完善網約車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系統,運用大數據加強對網約車平臺的監管。

下城區檢察院聯合相關職能部門約談技術公司

去年11月,杭州市人大常委會出臺《關於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積極穩妥探索互聯網侵害公益、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公益訴訟案件。杭州檢察機關不斷探索,延伸法律觸角,針對疫情期間銷售僞劣口罩的行爲,辦理全國首例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針對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個人信息泄露等違法行爲,在督促行政機關依法查處的基礎上,對某企業違法收集的個人信息的處置問題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多維度守護網絡公共利益。

實現調查取證“智能化”

無人機取證畫面同步傳回拱墅區檢察院指揮中心

“河道旁有被丟棄的水泥桶、磚塊、電纜軸、牀墊布料等。”近日,拱墅區檢察院從支付寶小程序獲取到了這條案件線索,根據小程序提供的準確定位和舉報照片,檢察官分析該河道沿線堆放着大量建築垃圾,但由於面積較大、取證位置較難把控,在杭州市檢察院的指導下,辦案人員決定用無人機航拍取證,通過數據傳輸系統,取證畫面被同步傳回拱墅區檢察院指揮中心。

“有300平方米!”通過實時傳送和大數據分析,辦案人員第一時間掌握了垃圾堆放的範圍,“近一點再近一點。”通過遠程指揮,無人機清晰、精準記錄了周邊環境以及造成的影響,爲後續進一步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這是拱墅區檢察院依託快速檢測實驗室和指揮中心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標誌。

2019年7月,爲進一步拓寬公益訴訟線索收集渠道,推進公益訴訟智能化建設,杭州市檢察院研發了支付寶舉報小程序,打開支付寶,搜索“杭州檢察-公益訴訟”即可舉報。

在此基礎上,杭州市檢察院將依託指揮中心建設,對接城市大腦,搭建“公益訴訟E平臺”,通過智能化系統實現公益訴訟線索收集、訴前賠償、訴訟調解、庭審、文書送達、圓桌會議等全鏈條在線辦理。

推進城市治理“數字化”

“利用科技設備對救護車、消防車等應急車輛進行自動識別並放行,保障救援道路暢通。”近日,蕭山區檢察院召集區醫療急救指揮中心、區消防大隊、鎮街代表等就該區限高設施的自動化改造進行了探討和論證。

今年,市內發生多起因道路限高設施限制延誤醫療救援的情況。7月初,杭州市檢察院部署開展的“限高、限寬設施檢察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行動”,重點針對鄉道、村道出入口的限高架等限高、限寬設施進行排查。根據調查走訪,檢察機關發現,部分鎮街爲限制運輸車輛通行,在鄉道、村道出入口設置低於2.5米的限高設施,而救護車普遍高度在2.5米以上,消防車的高度爲3.2-3.9米,過低的限高設施阻攔了救援車輛駛入,嚴重影響了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爲此,檢察機關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限高杆進行整改,並進行專項排查。截至目前,全市檢察機關共排查限高、限寬設施124處,已發現98處限高架存在阻礙消防和衛生急救等急救車輛通行的隱患,涉及41個鄉鎮街道,已制發檢察建議34份。

整改前(左)和整改後(右)

杭州是數字政府轉型和城市大腦建設的先行者,加強數字治理是改善民生體驗、提升政務效能、激發技術創新、增進人民福祉的公共管理新模式。杭州市檢察機關主動融入城市治理大局,通過個案辦理,發現存在的社會治理漏洞,並對此展開深入調查研究,通過數字技術的應用,爲解決社會治理問題提供創新思路,推進行業數字化治理,推進城市數字化建設。

推進互聯網公益訴訟“規範化”

7月底,杭州市檢察院制發《關於公益訴訟應用區塊鏈取證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檢察公益訴訟現場區塊鏈取證、實驗室區塊鏈取證流程,推進區塊鏈取證平臺在公益訴訟辦案中的應用。這是杭州檢察機關對區塊鏈技術的深入推廣。

去年,西湖區檢察院利用區塊鏈去中心化、分佈式存儲的技術特性,與螞蟻金服聯合研發“檢察區塊鏈取證設備”,並在3件互聯網侵害英烈公益訴訟案中使用,固定的證據得到杭州互聯網法院採信。在此基礎上,杭州市檢察院對設備進行了進一步升級,並出臺《實施意見》,進一步細化區塊鏈取證規則,爲推進互聯網公益訴訟工作提供了規範指引。

檢察區塊鏈取證設備

近年來,杭州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裁判規則補強法律規範體系的重要功能,探索互聯網公益訴訟規則。進一步明確互聯網公益訴訟的內涵,將侵害公共利益行爲所利用的工具爲互聯網信息技術或互聯網信息平臺,侵害的主要爲互聯網場域中不特定主體的公共利益,作爲判斷互聯網公益訴訟的依據。進一步拓展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權類型,將“賠償損失”納入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訴請範疇,建立有別於特定消費者私益集合的不特定社會公共利益損失的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規範互聯網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流程,通過制定新領域立案、延期回覆等案件層報審批制度,制定檢察官聯席會議制度,制定區塊鏈取證規則,實現法律適用與辦案尺度的統一。

文字 | 趙雲、何彥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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