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因其速度快、行駛方便

酷颯

深受市民喜愛

可好多人連摩托車駕駛證都木有!

牌子也木有!

蜀黍在路上必須要攔停、處罰

8月25日、26日,寧津交警在城區路口開展摩托車整治行動,嚴厲查處無證駕駛、不佩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爲,暫扣摩托車30餘輛。

當然,還存在一種情況,有些市民本想買個二輪電動車,未曾想過竟買成了摩托車…….

如何識別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

電動摩托車屬機動車,分爲普通摩托車與輕便摩托車,是不具備輔助騎行功能(無“腳蹬子”),車輛編號由17位字母和數字混合打刻號碼(且第一位必定是“L”),擁有統一格式《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輛。

電動自行車是非機動車,是具備腳踏騎行功能(有“腳蹬子”),車輛編號爲15位純數字打刻號碼,擁有統一格式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懸掛電動自行車正式及臨時號牌。

如何辦理電動摩托車號牌?

電動摩托車屬機動車,應當按規定攜帶居民身份證、機動車產品合格證、機動車銷售發票、交強險(電子保單)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領取摩托車號牌、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山東交警提醒:

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駕駛員須取得摩托車駕駛證方可上路行駛。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將處以罰款200元,可以並處拘留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摩托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將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處罰,並予以扣車。

無論您是電動車主、還是摩托車主

上路行駛一定要佩戴頭盔

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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