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剛成立沒幾年時,老百姓們想要存錢取錢都不太方便,畢竟人民銀行一般只在縣裏纔可能會有,要鋪到鎮上或村裏,運營成本太大了,國家根本沒辦法合理運營。而其他的當鋪銀號什麼的,也慢慢被取締,那老百姓想用錢,就成了老大難的問題。

這就導致國家不得不想辦法解決這種困難。於是,農村合作信用社應運而生。

信用社股金的由來

信用社是由人民銀行支持,再由每個縣或鎮的成員自主入股成爲社員組織資金,然後向需要貸款或存取款的老百姓提供服務,並承擔相應的責任。在五六十年代時,每一個要入社的社員,都最少要買一股信用社股金做保障,沒錢時可以用小米代替,一股最低爲22斤小米。

後來大家手裏都有一點餘錢了,就直接交錢買股,一般根據各地政策不同,有的地方一元一股,有的地方兩元一股,大家能買多少就買多少。購買了股金之後,會發放一張憑證給你,如果以後需要兌現,就直接拿着憑證和身份證明去當地的信用社兌付就行了。

信用社股金的價值

從五十年代一直髮展到現在,農村信用社也從農村合作性質變成了農村商業銀行,當初的入社股金也發生了許多變化。在1951年制定的《信用社股金分紅章程》中就明確規定,所有的入社股金是不以分紅爲原則的,更重要的是作爲保障存在。如果一定要分紅,也不能超過當年信用社盈利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不能超過該股金原價值的一年定期利息。

如果持有信用社股金的社員不願意再繼續持股,也可以直接按原價退股。而之年國家又相繼在1957年,1978年,1993年,1997年,2000年等各個重要年份發表過關於信用社股金分紅原則的章程。總體來說都是可分配的分紅比例越來越低,但是其盈利額越來越高。

而到2005年之後,之前所有的信用社股金購買金額,都將被替換成等額的現金存入該社員的賬戶,成爲他的活期儲蓄,而不能再進行兌付了。

還有一個比較雞肋的問題就是,當初購買了小額信用社股金的社員們,可能在兌付股金的時候,其實多不了什麼錢,而且加上通貨膨脹,多的那點錢,完全跟以前購買股金時交的錢的價值不成正比。

63年前的6元信用社股金到底值多少錢

在63年前,也就是1957年,一位老人購買了6元錢的信用社股金,並將其保存了下來。要知道在1957年的6元錢,可就相當於我們現在的一千多塊錢,畢竟那個時候一斤肉也才幾毛錢。一個普通的農村人能拿出這麼一筆錢也不算少了。

可是這位老人買了信用社股金後也沒想着兌付,將這張憑證給收了起來,然後一放就放到了他去世。當老人去世後,他的侄女兒在收拾遺物時發現了這張股金憑證,因爲並不懂當時那個年代這6元錢的股金代表什麼,所以年紀也大了的倒女兒還挺激動的,認爲這應該能夠兌付一大筆現金。

等到她拿着這張憑證和老人的身份證明到了當地的信用社,想要辦理6元的股金兌付時,銀行也如實告知她已經將這筆錢存到了老人的名下,一共可以兌付現金17.39元。

當侄女兒聽到只能兌付不到18元現金時都驚呆了,這6元的股金不僅沒有升值,更是貶值了無數倍。要是她叔叔還在世知了這個消息,估計能氣吐血。

不過也不怪銀行,畢竟當初的6元股金,也就只等於6元人民幣,不論再過多少年,6元始終是6元,銀行可不會給你算通貨膨脹。多出來的那11塊錢,只不過是這6元錢存了幾十年的利息罷了。

不過在失望過後,她也很快收拾好心情,決定放棄這6元股金的兌付。與其拿着這十多塊錢,連一斤肉都買不回來,不如將這張股金證明保存起來。這張證明的價值都遠遠高於它的現金價值了。

舊時代的產物有何意義

其實除了像當初的信用社股金以外,還有什麼養老保險金,20塊錢一股,一般買個十股二十股,家裏有錢的買多一點。大多都是給老人買的,等到幾十年過去,再拿這個本本去當地的政府領養老金時,就會發現真到退錢的時候,就比成本多了一點點錢,完全沒有什麼意義。

但是當時購買這些東西,的確不是出於賺錢的目的,更多的是爲了能有一份保障,這些東西畢竟不是以營利爲目的的保險或基金,沒什麼錢賺也就很正常了。

參考資料:《農村合作社的歷史變革》《農村信用社的機構特點》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