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懷孕女子因不要孩子多次提離婚,與丈夫爭吵後回孃家途中離奇失聯!家屬懸賞百萬尋10年未果…)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十年尋親路漫漫,覓無蹤,淚如海!”於泠風8月28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爲了給於家找到女兒,爲了給孩子找到媽媽,只要自己活着會一直找下去!

離婚協議書沒寫完回孃家途中一小時內失蹤

尋人啓事

於泠風尋找的是他的姐姐於豔華,2010年4月在江西撫州市樂安縣戴坊鎮仲溪村走失。於泠風說:“我們是安徽省碭山縣人,姐姐1982年出生,2007年畢業於合肥通用職業技術學院,經大學同學牽線與深圳一家公司打工的陳某相識相戀,2009年5月份在我家辦的結婚酒席,我們沒有向陳家提彩禮錢,我姐沒讓買三金,甚至結婚新衣服都沒怎麼買,在我家辦酒席時陳某穿的衣服都是我媽買的!姐姐於2009年10月同陳某回到江西陳家,2009年11月15日在撫州樂安縣人民醫院生下一男孩,當時難產,下體撕裂縫了十幾針,產後二十多天不能正常行走。2010年2月份我姐姐又懷孕,因爲身體不好,姐姐不同意再生養孩子,但陳家說既然懷孕了就要把孩子生下來,姐姐曾多次提出離婚。2010年4月18日,陳某又與姐姐爭吵,辱罵打了姐姐。4月19日早晨5點42分,我媽和我姐通了電話並且和陳某說了話,讓他不要阻攔豔華回家。之後姐姐寫了離婚協議書(未完),並向陳某要她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陳某拒絕了。我姐姐在氣惱的情況下於4月19日早上從陳家走出來回孃家。”

於泠風向記者詳細敘述了事發過程:“姐姐6點10分用手機打我家的座機,告訴我爸她剛出陳家到路上,上了車再打電話。在6點29分(我姐姐的手機通話記錄單上的時間)給陳某打了個電話,陳某接到電話後立刻騎電動車去追,就不見人了,陳家多人四處尋找沒有找到。我於4月22號趕到樂安,陳某在戴坊鎮小曹村(我姐和我爸電話裏提到的坐車地點)接,他讓我抱着一個卷在一起的雨衣,他騎電動車帶我,在路上換靴子時,陳某說雨衣裏的雨傘不見了,問是不是剛纔丟了,到家後陳某又說雨衣裏有你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是和雨傘放在一起的,陳某父子倆立馬騎車回去找,後來陳說沒找到!22號中午我和陳某去樂安縣公安局報案,民警只是做了筆錄。23號中午在戴坊鎮農業銀行查我姐的銀行卡記錄,工作人員說4月17號此卡在這裏取了500元,4月22號晚上在縣城取了幾百元,23號中午在縣城取了幾百元,而此前陳某說身份證和銀行卡丟了。”

發尋人啓事,網上發帖十年了沒有收到任何線索

一家人在南昌火車站尋人

陳家人講述的事發過程和於泠風描述的基本一致——4月19日清晨6點左右,於豔華執意要回孃家,陳某竭力勸阻,並藉機將妻子的身份證和銀行卡留了下來。於豔華撥通了孃家電話,在電話裏,於母聽到女婿不願意讓女兒現在就動身,便叫陳某不要阻攔。隨後,在陳某沒有注意的情況下妻子走了。4月19日早晨6點40左右,陳某接到妻子電話,告知她已踏上回孃家的路,掛完電話後就始終關機,這是陳某與妻子的最後一次通話,至此陳某開始四處尋找妻子,曾多次到南昌火車站尋找失蹤的妻子,2010年6月8日上午,陳某抱着兒子和小舅子、丈母孃一起舉着“懸賞百萬”的尋人啓事尋找失蹤的妻子,這件事情被當時的好多媒體都報道了。

於泠風提供的《尋人啓事》信息顯示,2010年4月19日早晨6:30—7:30,於豔華在樂安鵬洲出走,身穿粉紅色棉絨外套,內穿灰帶點白的休閒薄毛衣,黑色休閒棉褲,光着腳。主要講普通話(略帶河南商丘口音)。於泠風說,這個尋人啓事是陳某寫的,自己對其中的某些細節有異議,姐姐一個大學畢業生,怎麼可能光着腳,再說了那一段路非常不好走,光着腳怎麼走?另外,姐姐和父親通電話時說手機有電、自己也有錢,上車了打電話,怎麼可能無緣無故失蹤呢?於泠風爲了尋找姐姐,在在好多地方發佈尋人啓事,在網上發帖找線索,先是重金懸賞5萬,再提高到10萬、50萬甚至100萬,各種辦法都想了,仍然沒有收到有關姐姐下落的信息。隨後的日子裏,江西電視臺、南昌電視臺、大江網等多家媒體對此進行了報道,親人們還是沒有收到任何線索。重金百萬對於兩個都是農村出身的家庭來說,實在不是小數目,於泠風告訴記者:“我們就是砸鍋賣鐵,也要找到姐姐。”

樂安縣方面以救助的形式向於家支付了33萬元

2013年9月,由於長時間未能破案,樂安縣方面以救助的形式,向於泠風父親於宗紅一家支付了33萬元。於泠風提供的以江西省樂安縣戴坊鎮人民政府爲甲方的協議書顯示:2007年乙方的親屬於豔華通過他人介紹,與甲方村民陳某相識戀愛,於2009年5月份登記結婚,2009年11月份生育一男孩,現在隨陳某生活。

2010年4月19日,於豔華與陳某因生活瑣事在陳某家中發生爭吵,於豔華在當日早晨獨自離開家中出走欲回孃家,至今下落不明。由於種種原因,公安機關至今未能查明案事件真相,三年多來,乙方三人多次到北京和江西、安徽兩省各級人民政府上訪,造成不良影響,本着以人爲本,共創和諧的原則,應乙方的申請,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經濟困難補助,現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經濟困難補助資金人民幣叄拾叄萬元。隨後良梨鎮豐棉村村民委員會與於宗紅、侯秀蘭(於泠風母親)、於泠風簽署協議表明:關於於豔華失蹤上訪事項,江西省樂安縣救助於宗紅家庭叄拾叄萬元(¥330000)資金,由江西省樂安縣分期經良梨鎮政府下撥給豐棉村村民委員會,由豐棉村村民委員會及時支付給於宗紅家庭。該救助資金經豐棉村村民委員會與於宗紅、侯秀蘭、於泠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二0一三年九月三十日前付壹拾萬元;二、二0一四年元月一日前付壹拾萬元;三、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前付壹拾叄萬元。資金支付後,於宗紅、侯秀蘭、於泠風等不得再出現上訪及違法行爲,否則資金追回,並依法追究責任。

“不想爸媽帶着遺憾離世,否則他們死不瞑目”

於泠風始終不忘尋找姐姐

談起這麼多年的尋親路,於泠風有說不盡的痛苦:“事發時我在蘇州上班,我從蘇州坐火車到杭州,杭州轉火車到南昌,南昌下火車再轉汽車去樂安。從我們家碭山到樂安,先坐車去商丘,商丘轉火車去南昌,之後乘大巴去樂安,兩千多里路,爲了省錢只能坐硬座。有時從碭山要二十多個小時才能到樂安縣戴坊鎮仲溪村小曹路口,步行去陳家。我們不知道多少次冒着三十七八℃的高溫步行在這段14裏的山路上。媽媽身體不好,要經常走走歇歇,事發後,這段路我們都記不清走過多少次了。我們在江西撫州 、吉安等地尋親時住最便宜的旅社,有時我和爸媽擠在一張牀上休息,喫飯就是能填飽肚子就可以了。我曾去合肥、寧波、崑山、深圳等我姐上學工作過生活過的地方尋親。有時睡公園,有時睡網吧,有時去救助站過夜,還曾去慈善機構要舊衣服穿。無論高溫酷暑還是風吹雨淋都消磨不了我尋找姐姐的決心意志,我就是想讓自己的父母在有生之年能知道自己乖巧孝順女兒的下落,不想爸媽帶着遺憾離世,否則他們死不瞑目! ”

“這個案件當年很轟動,包括撫州市公安局、樂安縣公安局都派人蔘與了案件偵破,包括測謊等手段,能用的都用了。”戴坊鎮派出所負責人說,歡迎各方向警方提供線索,共同破案。

康瑞鑫 本文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康瑞鑫_NB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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