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二屆雲南省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業務競賽中,保山市檢察機關黃新菊、段紹菊兩名檢察人員獲全省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業務能手”稱號。

黃新菊:前排右二 段紹菊:前排左二

黃新菊爲騰衝市檢察院綜合業務部幹警,段紹菊現任昌寧縣檢察院綜合業務部主任。業務競賽中,兩名檢察人員通過綜合筆試、業務分析技能測試等環節的層層選拔,以全省前15名進入決賽,並參加了彙報答辯決賽。

決賽中,兩名檢察人員彙報了新時期如何做好案管工作的理解、認識、感受、體會和展望,並回答了評委提問。通過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和隨機應變等能力的綜合考察,獲得了競賽佳績。

兩名檢察人員表示,將按照省院“順應新形勢新要求,繼續深化案件管理機制改革;藉助業務競賽推力,繼續強化案件管理能力建設;着眼長遠科學發展,繼續加強案管隊伍建設”的案管工作新要求,再接再厲,認真履職,敬業奉獻,爲推動案管工作改革發展貢獻力量。(王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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