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部署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工作,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爲市場主體減負鬆綁,同時貫徹落實做好防範化解社會組織監管領域重大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近日,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印發《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關於開展2020年社會組織財務專項審計的通知》,決定開展2020年度全市性社會組織財務收支專項審計工作,對全市性民辦社工服務機構、慈善組織、行業協會商會開展專項治理,發揮財務審計優勢,抓住行業監管重點,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近年來,我國《慈善法》及配套文件的陸續出臺,加大了對慈善領域活動的規範和監管。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工作全面推開,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工作持續推進。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多措並舉,積極作爲,通過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抽查審計,強化社會組織事中事後監管,規範社會組織行爲,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和繁榮。

2020年,廣州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委託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社會組織分類專項審計工作,在貫徹落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基本財務審計內容上,結合各類社會組織監管重點,增加專項審計內容。通過對民辦社工服務機構財務審計,進一步規範民辦社工服務機構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財務管理,充分發揮承接購買服務的民辦社工服務機構在公共服務供給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水平;通過對慈善組織財務審計,進一步規範慈善組織慈善款物接受使用行爲,建全更加透明的信息公開制度,維護社會公衆的知情權,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通過對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檢查,進一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行爲,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對社會組織開展抽查審計是落實國務院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的重要舉措。各有關社會組織應當積極配合會計師事務所開展審計工作,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相關材料和數據,確保審計檢查順利開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礙或拒絕上述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抽查審計工作。社會組織不按規定配合抽查審計工作的,登記管理機關將依據《社會組織抽查暫行辦法》及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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