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本週三,一家互聯網組織向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發出請求,敦促其拒絕特朗普政府的社交媒體監管提議。該提議旨在削弱社交媒體公司刪除不良內容的能力。

這家互聯網組織名爲“互聯網協會”(Internet Association),包括了Facebook亞馬遜Google等大公司在內。該組織稱,特朗普政府在8月份提交了一份要求實施新的監管規則的請願書,但這份請願書“具有誤導性,缺乏法律依據,並引發了嚴重的公衆擔憂。”

美國消費者技術協會(Consumer Technology Association, CTA)也抨擊了這一請願書,稱這將“使合規幾乎成爲不可能”。這一協會包括了IBM、微軟和索尼等公司在內。

CTA的官員邁克爾·彼得裏康(Michael Petricone)說:“令人震驚的是,我們的政府竟然試圖破壞一項事關美國創新能力的法律,而該法律已經爲我們的消費者和經濟帶來了巨大的利益。”

FCC主席阿吉特·派(Ajit Pai)已經駁回了兩位民主黨人向FCC五人委員會提出的呼籲。該呼籲要求在沒有公開辯論的情況下拒絕特朗普政府的請願書。阿吉特也拒絕對請願書的是非對錯發表評論。

美國總統特朗普在5月份指示美國商務部提交了該請願書。在此之前,Twitter曾向其用戶發出警示,將對那些聲稱郵寄投票欺詐的未經證實的推文進行事實覈查。

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早些日子還撤下了特朗普總統一則帖子,該帖子違反了這些公司的關於新冠病毒虛假信息的政策。

特朗普政府的請願書要求FCC限制對社交媒體公司的保護。這一保護的法律基礎來自1996年《通信規範法案》中的一項條款,該條款使得社交媒體公司無需對用戶發佈的內容承擔責任,並允許他們刪除合法但令人反感的帖子。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沒有就FCC應採取什麼行動發表立場,但在評論中表示:“我們認爲在線平臺對一些決策應該更加負責、更加透明,因爲這些決策從根本上塑造了當今的美國社會。我們希望有關各方能夠在這一點上達成共識。”

正在謀求競選連任的特朗普總統是一名共和黨人,他曾多次向社交媒體公司表達了憤怒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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