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非法提供的銀行賬戶轉移詐騙資金已成爲當前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中的突出問題。爲使廣大市民清楚認識非法買賣、出租、出借賬戶的法律責任,加大對買賣賬戶等違規行爲的懲戒力度,雞西警方根據省反詐騙中心、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對《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銀行卡和對公賬戶)、假冒他人身份、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銀行賬戶(含銀行卡)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開展懲戒措施》的通知要求,將對我市首批31名涉嫌買賣賬戶、冒名開戶相關單位和個人及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涉案賬戶實施懲戒。

首批涉案人員名單中,00後11人佔比35.4%,年齡最小未滿18週年,大多爲高中在校生或剛高考完的畢業生。 90後7人佔比22.5%,80後6人佔比19.3%,80-00年涉案人員佔比高達77.4%,大部分人涉案的原因是對非法買賣、出租、出借賬戶法律責任及其危害性不瞭解,抱着僥倖心理想從中牟利,其他年齡人員佔22.5%。

對首批31人懲戒如下:

一是將相關人員納入金融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也就是將以上 違法違規行爲記錄到個人徵信報告,將在一定時間內影響相關人員的貸款和信用卡申請。

二是5年內暫停相關人員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也就是說,相關個人5年內 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和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購物,不能在淘寶、京東、攜程、12306等網站快捷支付購物、購票,同時也不能使用雲閃付、微信、支付寶掃碼付款或收發紅包等功能,將對其生活帶來極大的不便。

三是銀行和支付機構5年內不得爲相關個人新開賬戶,即,相關人員在懲戒期內不能在所有銀行機構開立銀行卡和企業對公賬戶,不能註冊支付寶賬戶,不能開通微信收發紅包和轉賬功能等等。懲戒期滿申請開戶的,銀行和支付機構將加大審覈力度。

雞西市反詐騙中心提醒:

一是加強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對公賬戶等信息,對於廢棄不用或已經足租賣的銀行卡和對公賬戶,及時辦理銷戶業務。

二是切莫以身試法。買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涉嫌違法犯罪,切莫貪圖小利,走上倒買倒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的違法犯罪道路。

三是主動舉報犯罪。一旦發現買賣銀行卡和對公賬戶的違法犯罪行爲,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取證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分子,自覺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

來源:雞西市反詐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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