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是一部關於治癒和救贖的電視劇,但它讓我們看到了天下父母的衆生相。

凌和平是典型的傳統父親,每天忙於工作,不愛表達,父愛如山的感覺;還有出場較少的月亮爸和唐燦爸,是典型的“妻管嚴”,對子女的教育看似都聽老婆的,其實是不上心;趙華光,就是那種最差勁的父親,而李海潮是理想父親的代表。

除了各種類型的父親,這部劇呈現最多的,還是各種各樣的母親。陳婷是自私的母親,賀梅是溫柔而倔強的母親,月亮媽是爲了孩子好的強勢母親,唐燦媽是目光短淺的勢利母親。

今天最想討論的就是月亮媽和唐燦媽。她們都在教育子女的路上犯了不容小覷的錯誤,但最後道歉和妥協的卻是孩子。1

齊明月前腳堅定地說要去北京,要反抗到底,後腳就陷入愧疚中,哭着向媽媽求和。

月亮媽金玉香,打算用全部積蓄,爲齊明月買套房子。因爲這件事情,齊明月和媽媽撕破了臉,大吵了一架,鼓足所有勇氣對媽媽說:“我以後不會再聽你的了。”

而齊爸爸,通過買房這件事,看到了自己的婚姻問題,爲了後半輩子的幸福,堅決地提出了離婚。

齊明月擔心父母的感情問題,着急地跑去找媽媽,看到媽媽很激動,她只好承認錯誤,自己不該因爲跟媽媽置氣,把高考搞砸,她也後悔得想給自己一巴掌。

金玉香聽到這裏,就揚起了手,要打齊明月一巴掌,但最後她給了自己一巴掌。那一刻,一向強勢的金玉香顯得是那麼可憐,她哭着問:“你們爲什麼那麼討厭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你們告訴我。我這大半輩子就爲你們倆活着,你們說不要我,就不要我了。”

唐燦對齊明月說過:“你媽總有辦法,讓你覺得對不起她。”

其實,金玉香也真的很可憐,她大半輩子圍着丈夫和孩子轉,就因爲她的強勢和專制,多年的無私付出都沒有人樂意接受和珍惜。

她感覺自己是個被辜負的受害者,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錯在哪裏。到最後,道歉和認錯的是齊明月。

李海潮曾經說過,孩子們犯的往往都是小錯,絕大多數的大錯是大人們犯的,可是大人們有時候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就算認識到了也沒有勇氣承認錯誤。

金玉香就沒意識到自己錯了,也不知道到錯在哪裏,而且她不像李海潮那樣有覺悟,懂得省察自己,而是盲目地認爲自己是爲子女好,認爲自己做的都是對的,沒有把子女當作一個獨立的個體來尊重。2

總體來說,金玉香還是一個不錯的媽媽,至少她在爲齊明月真心付出,是發自內心地希望女兒好。而唐燦媽就不同了,她是在壓榨自己的女兒,女兒就像她實現體面生活的工具。

唐燦喜歡拍戲,但媽媽卻讓她不停接廣告,因爲廣告來錢更快。唐燦本來被一個經紀公司看中,但媽媽嫌棄人家抽成高。唐燦想要好好學習,但媽媽讓她拼命賺錢。

唐燦的大好前途,都被目光短淺的媽媽斷送了,畢業後接不到工作,只能開網店。但媽媽又覺得她丟人,希望她到博物館工作,這樣作爲母親的就不必擔心自己的面子了。

唐燦一直艱難地經營着自己的網店,竭力地反抗媽媽。但這種反抗讓她覺得挫敗和疲憊,她懷疑自己,也深受愧疚的折磨,最後還是向媽媽妥協了。

但莊北看出來了,唐燦一談起表演,整個人都十分興奮,眼睛閃着光,而談起博物館的工作,立刻就陰雲密佈的感覺。

儘管如此不喜歡父母安排的工作,但唐燦還是接受了。她這樣做,她們一家三口,至少有兩個人是開心的。

在和父母的關係中,唐燦始終是那個討好者。高中的時候,她說自己會努力,讓爸爸媽媽享福;長大後,她向父母屈服,是不希望父母不開心。

而她的父母(尤其是媽媽),卻始終站在高處,不斷地向下施壓。這種不對等的關係,似乎並不會隨着她的長大而有所改變,就因爲他們是長輩,是父母。

就像小橙子說的那樣:“我哥是鬥不過我媽的,以前鬥不過,現在也鬥不過,我當然也不行,因爲她是我們的媽。”

因爲是媽,因爲有着扯不斷的血緣,因爲那盤根錯節的情感牽絆,作爲子女的就淪爲了媽媽情感綁架的對象。就算當媽錯了,最後道歉和妥協的,總是孩子。3

看多了這種子女主動的“和解”,便覺得這樣的“和解”,實質還是妥協。

如果這種“和解”裏,父母沒有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也沒有勇氣去接受自己的錯誤,那麼這種“和解”是沒有意義的,尤其是子女再一次在“和解”裏失去自己的時候,就像唐燦。

相比之下,齊明月的“和解”,更有意義一點。因爲她明白了,當初反抗媽媽,純屬是爲了跟媽媽置氣纔對着幹,但對自己一點好處也沒有。當她把這種對抗情緒拋開,知道爲成爲真實的自己而努力時,她的“和解”才真正有意義。

雖然說金玉香還沒有認識到自己錯在哪裏,但她在反思,在發問,在尋找原因,而這就是改善母女關係的契機。

而作爲父母的,如果想達到真正的“和解”,就該放棄身爲長輩的威風,放棄壓制和綁架子女的力量,放棄支配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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