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包頭稀土高新區原檢察官李書耀被雙開,曾被律師當庭舉報索賄30萬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據包頭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包頭市紀委監委指定,青山區紀委監委對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原檢察官李書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2019年4月某日,王某某等4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區分局採取強制措施,后王某某家屬委託北京某某(包頭)律師事務所代理了該案。2020年1月某日,王某某等13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案件移送至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李書耀爲該案承辦檢察官。此後,經人介紹,上述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孫某(非該案代理律師)結識李書耀,並代表王某某家屬多次向李書耀打聽案件進展,希望李書耀在案件承辦中予以關照,並承諾王某某的家屬會對其表示感謝。在此過程中,李書耀違規向孫某透露案情。

2020年3月某日,孫某與王某某及其家屬等人商議王某某案有關事宜。其間,王某某的家屬提出通過孫某給承辦檢察官李書耀送錢,孫某表示同意。后王某某家屬於3月某日將準備好的30萬元現金(人民幣)交給孫某,孫某將其中10萬元錢款據爲己有,於當日將其餘20萬元錢款轉交李書耀,表明系王某某家屬對他的感謝,李書耀收受,並於此後繼續違規與孫某討論該案情況。

2020年4月某日,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擬對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決定逮捕,李書耀於當日下午將該筆錢款退還孫某。孫某收到錢後未告知王某某及其家屬李書耀退錢之事,將該筆錢款據爲己有。

李書耀身爲中共黨員、司法工作人員,法紀意識淡薄,廉潔底線失守,違反規定泄露檢察工作祕密;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李書耀的行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給予李書耀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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