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前一段時間,在網上看了這麼一個事情,大致看了下,說一個姑娘,辛苦工作幾年,結果積蓄都讓自己媽媽給了哥哥了。面對女兒的質問,這個媽媽覺得很詫異,她的意思是,這不是應該的事情嗎?姑娘放聲大哭,我想到了我自己。圖|網絡

我現在生活幸福,有疼愛我的老公,聰明可愛的女兒,還有待我如親生女兒般的公婆。他們都護着我,我自己也豁出去,說了狠話,孃家再也不敢欺負我了。可那些傷害和委屈,刻在了骨子裏,時不時隱隱作痛。看到網上這個姑娘的事情,我再次想起來我的事情。

小時候,我盼望長大,因爲長大了能工作賺錢,能好好孝順父母,報答父母養育之恩。我曾是那麼相信父母,尤其是我媽媽,我相信她所有的話。我堅信爸媽做的事情,都是爲我着想的。但後來我才知道,不是這樣的。

我還有一個弟弟,我爸媽一直都對弟弟很好,想要啥就買啥,即使我家裏條件一般,爸媽還是會傾盡所有滿足這個兒子的要求。我弟弟不愛念書,我爸媽也寵着他,覺得不喜歡唸書不算什麼大事。後來也就真的初中畢業就沒念書了。別人念高中的幾年,他在家裏遊手好閒,後來心血來潮,鬧着爸媽要去學技術。

我爸媽自然是滿口答應,兒子居然想學技術賺錢,多懂事啊。但可惜,花了不少錢去學了幾年,本事沒學會,倒是越發愛玩了。不過我爸媽也不知道着急,總說還是孩子,不用這麼苛求。後來我弟弟實在覺得無聊了,跟着村裏人去外地打工了。我爸媽又驕傲壞了,說,就知道兒子明事理。

我和弟弟不一樣,我一直很努力唸書,一直到大學畢業。我之所以別人說我爸媽重男輕女,但我死活不承認的原因是。雖然日常生活中,爸媽確實對我不好,但他們讓我念書了。我身邊重男輕女的家庭,基本上唸完初中,女兒就去打工貼補家用了,但我沒有。後來我才知道,我確實太天真。

爸媽讓我念大學,是因爲知道大學畢業,能找更好的工作,工資會更高,他們只是想得到更多而已。我念大學生活費基本上是自己兼職賺出來的,學費是爸媽給的。然後大學畢業後,我爸媽問我要工資,讓我留下基本生活費,然後剩餘都給家裏。我一開始不願意,但我媽媽給我一通分析,我接受了。

我媽媽說家裏什麼情況你清楚,你弟弟一天天只知道花錢,家裏錢都沒有了。你大學的學費,理論上是弟弟娶媳婦的錢,你說你是不是要還。一家人,這樣好了,每月還一點,幾年下來也差不多了。然後爸媽生你養你,你工作賺錢了,生活費是不是要給家裏,每月也就給一點吧。剩餘的,我幫你存起來。不然和弟弟一樣,都花光了怎麼辦,你結婚嫁妝可是要靠自己的。

我媽媽這麼一分析,我覺得挺有道理,有媽媽幫我存着錢,我還有什麼不放心。所以,我心甘情願把工資除了房租和生活費,都給了家裏。後來升職加薪,自己有時候接點兼職外快,我也一五一十都給了媽媽,從來沒有任何隱瞞。

就這樣,一晃6年過去了,我快30歲了,我終於在男朋友第N次求婚時,答應了他。爲啥拖這麼久,是因爲男朋友是城裏人,對比我的條件,我有點自卑,所以就想多存點錢,嫁妝多一點,這樣能有底氣一點。這6年裏,比我小一歲的弟弟,結婚了又離婚,離婚後丟下一個孩子給我爸媽帶,自己又跑去別的城市了。說是打工賺錢,但聽我父母的意思,還是每月給他生活費。畢竟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什麼工作都做不長,

也是我傻,到這個時候,我還沒意識到,早早就沒工作的我父母,到底是哪裏來的錢給兒子當生活費。我媽媽每次給我電話,都會發愁,和我說,閨女啊,我可就指望你了,你要努力工作,多賺點錢。然後開始各種誇我,我也是傻,開心壞了。

我答應男朋友求婚以後,年齡又不小了,自然想盡快結婚。未來婆家買了房子,寫了我們兩個人的名字,我知道未來婆婆支持兒子加我名字的時候,真的很感動。後來我就和男朋友說,我這些年,存了一些錢在我孃家,我媽媽說幫我存好,怕我亂花錢,說是給我當嫁妝,我問媽媽要過來,給房子裝修吧,不然我不好意思。

男朋友笑笑說,不用了,這些錢你要不回來的。見我詫異,他接着說:你媽媽是不是一直讓你晚點結婚,說找對象要看仔細。實際上就是想一直用你的工資來支撐家裏開銷,養着你弟弟。以前我也不好多說,怕你多想;委婉暗示你也沒往心裏去,但現在我們要結婚了,我就和你說實話。這錢要不回來了,你也不要太傷心,畢竟是你爸媽。以後咱不這樣了,你放心,我會護住你的。

我自然是不相信的,還以爲他想太多,我怎麼都不會想到,還真被我男朋友說中了。我給我媽媽打電話,問她要這6年幫我存起來的錢,結果我媽說:錢都給你弟弟花了,什麼嫁妝,誰允許你結婚了?彩禮多少呢,你談好了嗎,沒有20萬,別想結婚。說完就掛了電話,我目瞪口呆,緩過來後,再次給媽媽打了電話。

這次我倆直接吵了一架,我算是明白我爸媽確實不希望我結婚,這樣就能一直給孃家賺錢。即使要結婚,也要給很多彩禮,然後工資還是要給孃家,諸如此類等等。說,我生你養你,你要是做不到這樣的回報,我就去你公司鬧。我真的氣壞了,最後沒等她來鬧我,我回了一趟老家,和家裏鬧了一通。當然了,我是帶着男朋友一起回去的。

有他在,我爸媽不敢和我動手。最後反正是這樣,這些年我讓她存的錢,就算是彩禮了。結婚後給生活費,本地基本是多少,我也給多少。生病住院這些,根據實際承擔一半,別的看情況。再多就沒有了。我爸媽很不滿,但我男朋友在,我又豁出去了,所以最後我爸媽還是不情不願同意了。

解決好這些事情後,我大哭了一場,像是走了出來,但這些委屈和傷害還是留在了心裏。我真的不明白,同樣是兒女,爲啥爸媽會重男輕女。會忍心傷害孝順懂事的女兒,去幫襯一個被自己寵壞的兒子。這樣到頭來,其實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希望我這樣的父母,越來越少,也希望,萬一遇上了,所有的“我”,都能及時醒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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