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曾傑律師,金融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所高級合夥人暨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

盧捷培,廣強律所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研究員

PPS模式的出現,是爲了解決數字貨幣挖礦帶來的收益不穩定問題,PPS模式根據礦工算力在礦池中的佔比,估算其在礦池每天可以獲得的產出,在扣除礦池手續費後,給礦工每天基本固定的收益。

這種模式類似於你把算力存入了一個銀行,銀行固定給你利息,收益相對穩定,風險也由銀行來承擔。這種模式,有人擔心,會不會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中的保本付息承諾,也就是利誘性很像?因爲如果要構成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必須是同時符合沒有合法資質(非法性),公開宣傳(公開性),針對不特定對象集資(社會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利誘性)。

而礦池經營的PPS模式,肯定是沒有合法的公開募資資質的,其也是通過互聯網或者口口相傳的方式宣傳,針對的也是不特定的網絡用戶,四個特點,符合其三,最關鍵的,就是是否構成“利誘性”。

PPS這種固定收益,到底是不是一種保本付息承諾,是不是利誘性?

首先,固定收益確實是一種付息承諾,但不一定是保本承諾,非法吸存中的利誘性,必須是一種在保本的基礎上付息的承諾。而且這種承諾,是要有一種切實的實際性。何爲切實的實際性,就是承諾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還本付息,比如你去投資一個涉嫌非法集資的理財產品,他的收益承諾一般是一年期,兩年期,或者三年期,但是如果是承諾十年、二十年的收益承諾,這種一般難以做到真實的利誘他人投資,十年、二十年的通貨膨脹或者意外因素,這種保本基本不切實際,難以對投資人構成一種“利誘”。

隨着越來越多的人加入了挖礦的隊伍,全網算力變得越來越大,那麼獲取區塊鏈的概率本身就越來越低,這也意味着,投資礦場的成本,實際上越來越高的。而礦池集中算力後,對於礦工的PPS模式承諾,僅代表某種收益,但是這種收益在多久內覆蓋礦場的成本,甚至能否覆蓋成本,礦池運營方一般不會給出相關的承諾,他們甚至不關心這個。對於收益和成本的核算,是參與的礦工自己做的財務覈算,這種覈算,包括電費、礦機、場地、維護、人工等等成本。這就與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集資詐騙中要求的保本付息承諾並不相同。

在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類案件中,集資人對於投資人、或者集資參與人的回報承諾是明確的,即承諾在XX時候可以讓參與人回本,並且獲得收益,比如張三投資50萬給某個私募基金,私募基金針對這種不合格投資者,給出的承諾是半年後歸還本金,並且給出年化收益10%的承諾,這種承諾,就屬於一種涉嫌違法違規的保本付息承諾。因爲這種遠遠高於普通銀行儲蓄利率的固定收益承諾,直接侵犯了銀行業存款金融秩序的保本付息承諾,形象點說,同樣都是承諾百分百保本,你開的利息遠遠高於銀行的,投資者當然會選擇把錢存給你,這種行爲,就屬於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集資詐騙中的“利誘性”。

而目前數字貨幣的礦池PPS模式中,礦池給予礦工的固定收益承諾,是根據礦工算力在礦池中的佔比,估算其在礦池每天可以獲得的產出,假設幸運值是 100% 的理論收益。這種收益,不是根據礦工實際支付的所有成本來覈算,要通過這種方式獲得所有的回報,不僅僅受投資回報率本身影響,還受到幣值本身市價的影響,基本不具有可控性。因此,這種模式本身,並不符合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中“利誘性”,即保本付息承諾的構成要件。

如果把礦池做成資金池,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罪

當然,如果有人希望通過經營礦池來非法集資,那最重要的一個關鍵,就是把礦池,做成了資金池。比如他會給礦工們承諾,你們投入的金錢成本(注意不是算力),在一年後,或者幾年後,我保證你們能夠賺回來,期間還有更多額外的收益,比存銀行靠譜!這種,就會涉嫌非法集資。

更高級點的玩法,比如某個礦池公開宣佈,接受投入法幣或者比特幣直接跟礦池換取算力的服務,然後根據算力的大小比例,給予相關的回報,到一定期限時,礦池歸還本金,或者收益沒有超過本金時,礦池補足,這種模式,也會涉嫌非法集資。

(本文爲個人辦案研究和經驗總結,意在爲司法實踐提供有價值的思考,行文倉促,如有錯別字和觀點疏漏,敬請指出和諒解。廣強律所曾傑非法集資金融犯罪辯護團隊寫於2020年9月5日,編輯:助理樂吾、沐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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